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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三丰智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4-25  

                                          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能适应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
内控体系运行对内部治理的各方面、各环节起到了有效控制作用。我们认为《公
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
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 2022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并同意将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3 年度向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在此额度内
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融资。
    取得一定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
展对资金的需求,从而为公司及子公司保持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
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
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
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四、关于《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结合我们日常
工作中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情况,我们认为: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及丰富
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因此,同
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
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的
独立意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产
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及资金需求产生影响。通过适
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和股东谋求更多的回报。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相关内部控制健
全有效,不会对公司及股东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闲置的自有
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关于《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黄石久丰智能机电有限公司向银
行贷款提供担保,金额为 700.00 万元,担保期 1 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三丰
小松物流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金额为 2,000.00 万元,担保期 1 年;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三丰机器人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金额为 1,000.00
万元,担保期 1 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北众达智能停车设备有限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金额为 300.00 万元,担保期 1 年。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截至期末公司累计对外
担保总额 4,000.00 万元。
    经过认真审核,我们认为:
    本次公司为八家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八家子
公司的经营和发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提供的前述担保之被担保对象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其主
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审批程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亦
遵循了公司有关对外担保的规定,不会损害本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故我们同意上述
担保事项。
   七、《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价值和
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审议及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通过,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九、对公司 2022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 年度,公司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公司继续严格遵守关联交易各项规章
制度,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三丰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沈道富   石璋铭        刘惠好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