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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州宏丰: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19-02-15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19-009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
                      期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召
开的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
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的发行方案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有关的全部事宜,该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即有效期为2018年5月17日至2019年5月16日。若公司于
该有效期内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审核通过,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截至目前,公司结合当前监管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等相关议案,为了保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公司拟
延长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自
届满后分别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0 年 5 月 16 日。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