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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州宏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9-04-17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温州宏丰

股票代码:300283




信息披露义务人:黄维肖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9 年 4 月 1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
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宏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温州宏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
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
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黄维肖
上市公司、公司、温州宏丰   指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指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报告书
                               变动报告书》
                           指 黄维肖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2,000股股份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黄维肖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330382198506******
    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个人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温州

宏丰股份
    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
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自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
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4,000,000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比例 0.965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 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48%)。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持有公司 4.99998%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于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或减持温州宏丰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
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19 年 4 月 17 日,黄维肖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
司无限售流通股 2,000 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48%。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交    2019年4月
  黄维肖                                    5.59         2000         0.00048%
                 易           17日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 20,720,000 股,占温州宏
丰总股本的 5.00046%。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 20,718,000
股,占温州宏丰总股本的 4.99998%,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减少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20,720,000    5.00046%       2,000        0.00048%     20,718,000     4.99998%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温州宏丰股票的行
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
的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
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9 年 4 月 17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黄维肖先生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黄维肖先生签署的本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减持股份告知函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置备地点: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锦大道 5600 号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上市公司名称                                                        温州
                         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温州宏丰                      股票代码     300283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黄维肖
                                                       务人注册地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有无一致行 有 □
                         减少 √
化                                                     动人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务人是否为 是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                         上市公司实 否 √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        20,720,000 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5.00046%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变动数量:        20,718,000 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4.9999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
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 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温州宏丰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
                     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
增持或减持           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是 □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是 □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否 □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不适用 √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是 □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否 □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不适用 √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是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否 □
取得批准
                     不适用 √
                     是 □
是否已得到批准       否 □
                     不适用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
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黄维肖

                                                   2019 年 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