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11-03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0-072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上午 9 点在浙江省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锦大道 5600 号温州宏丰特种材
料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5 名,通过通讯方式表决的董
事 3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晓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
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
果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主承销
商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正式启动发行,经 2020 年 10 月 28 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
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获配价格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
(元/股) (股) (元)
1 虞素华 5.36 652,985 3,499,999.60
2 江水玉 5.36 652,985 3,499,999.60
3 余金杰 5.36 11,940,298 63,999,997.28
4 蒋许海 5.36 4,291,044 22,999,995.84
5 赵波 5.36 1,865,671 9,999,996.56
6 刘豫 5.36 1,492,537 7,999,998.32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36 1,212,686 6,499,996.96
8 李秀平 5.36 615,674 3,300,012.64
总计 22,723,880 121,799,996.80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
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正式启动发行,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公
司同意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与虞素华签署《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与江水玉签署《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与余金杰签署《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与蒋许海签署《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与赵波签署《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与刘豫签署《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与李秀平签署《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表的
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
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和《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表》,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温州宏丰电工合金
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
益的专项审核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议案》
公司就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该报告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温
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
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 年
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
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编制了《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该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
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更新了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更新不涉及方案调整。
更新后的《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预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
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更新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
发布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更新了《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更新后的《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
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 7 项议案中,需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公司 3 名独立董事均
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