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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州宏丰:专项审核报告2020-11-03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报告


2017 年 1 月 1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专项审核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933 号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在审计了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财务报表附
注的基础上,对后附贵公司编制的:《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
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及附注、《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表》(以下简称两张报表)实施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对两张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与
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和公允列报两
张报表,并负责设计、实施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两张报表不
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专项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两张报表发表专
项审核意见。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两张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
    审核工作涉及实施审核程序,以获取有关两张报表金额和披露的
审核证据。选择的审核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
弊或错误导致的两张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注册会计师考虑与两张报表编制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
恰当的审核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核工
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
性,以及评价两张报表的总体列报。

                        专项审核报告 第 1 页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核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专项审
核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
    (一)贵公司编制的《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
损益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 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
规定,公允反映了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二)贵公司编制的《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 净
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的规定,公
允反映了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情况。

    四、其他说明
    本专项报告仅供贵公司为本次申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之用,并不适用于其他目的,且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利刚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媛媛




        中国上海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专项审核报告 第 2 页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表及附注

一、     非经常性损益表
编制单位: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明细项目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一)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8,188.05    14,300,486.42      -49,658.65

(二)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三)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10,955,991.49     5,508,902.36    4,759,004.63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四)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五)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七)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八)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九)债务重组损益;

(十)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十一)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十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十三)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十四)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    3,790,592.88       85,822.44       -24,458.43

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十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十六)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十七)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损益;

(十八)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

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十九)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二十)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6,567.86       -50,680.42    -168,420.98

(二十一)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二十二)所得税影响额;                                            -1,643,958.37   -3,128,911.87    -738,604.13

(二十三)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157,664.77      -109,094.50      -92,870.05

                               合计                                12,973,341.04    16,606,524.43    3,684,992.39

企业法定代表人: 陈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权兴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权兴


                                              报表及附注 第 1 页
二、   附注
       无重大非经常性损益说明事项。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报表及附注 第 2 页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表

编制单位: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2019 年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33           0.06             0.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8           0.03             0.03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2018 年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3.65           0.05             0.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76           0.01             0.01




                                               加权平均净资产            每股收益(元/股)
                 2017 年度
                                                 收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2           0.02             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46           0.01             0.01




企业法定代表人: 陈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权兴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权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