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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州宏丰: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2020-12-09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22,723,880 股

    2、发行价格:5.36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1,799,996.80 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18,336,447.79 元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股票上市数量:22,723,880 股

    2、股票上市时间:2020 年 12 月 14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日公司
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自 2020 年 12 月 14
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锁定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

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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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目       录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

二、新增股票上市安排................................................................................................ 1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1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

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1

目     录 ............................................................ 2

释     义 ............................................................ 4

一、公司基本情况........................................................................................................ 5

二、本次发行概要........................................................................................................ 5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5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5

(三)发行方式 ........................................................................................................... 7

(四)发行数量 ........................................................................................................... 7

(五)发行价格 ........................................................................................................... 7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 7

(七)发行缴款及验资情况 ....................................................................................... 8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 8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 8

(十)发行对象 ........................................................................................................... 9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1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 11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1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1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1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12

(四)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 12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12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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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 13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 13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 14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 14

五、财务会计信息...................................................................................................... 14

(一)主要财务数据.................................................................................................. 14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6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16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6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16

(三)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7

(四)验资机构 ......................................................................................................... 17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17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17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 18

八、其他重要事项...................................................................................................... 19

九、备查文件..............................................................................................................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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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       义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词语具有如下特定意
义:
温州宏丰、公司、本公司、
                         指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发行人
本次发行、本次以简易程        温州宏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含35
                         指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名)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发行对象、认购对象、认        虞素华、江水玉、余金杰、蒋许海、赵波、刘豫、李秀平
                         指
购人                          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本上市公告书             指
                              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定价基准日               指   发行期首日
董事会                   指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章程》             指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保荐机构、中德证券、主
                         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德恒律师     指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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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WENZHOU HONGFENG ELECTRICAL ALLOY CO.,LTD.
成立日期             1997 年 9 月 11 日
上市日期             2012 年 1 月 10 日
注册资本             414,361,350.00元
法定代表人           陈晓
注册地址             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大桥工业区塘下片区
办公地址             浙江省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锦大道5600号
股票代码             300283
股票简称             温州宏丰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董事会秘书           严学文
联系电话             0577-85515911
传真号码             0577-85515915
电子信箱             zqb@wzhf.com
                     贵金属合金材料(强电电触点、弱电微触点),电器配件生产、加
                     工、销售;金属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产品检测与
经营范围
                     评定认可(范围及期限详见《认可证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
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2020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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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
有关的议案。

    2020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2020年度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2020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
关的议案。

    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更新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
分析报告的议案》。
    2、本次发行监管部门审核过程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由深圳证券
交易所受理并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发的《关于受理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0〕703 号)。深交所
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2 号),同
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3、发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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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 年 10 月 23 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以邮件/邮寄的方式共
向 71 名特定投资者发出了《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其参与本
次认购。投资者发送名单包括 2020 年 10 月 20 日收盘后发行人可联系到的前 20 名
股东(其中陈晓为发行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林萍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故未发
送认购邀请书)、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20 家,证券公司 10 家,保险机构 5 家,
以及向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表达认购意向的 12 名个人投资者及 6 名其他
投资机构。
    根据发行时间安排,本次投资者报价及申购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28 日
9:00-12:00,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该时间范围内共
收到了来自 8 家有效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单》及其附件,接受了除证券投资基金
公司外的其他投资者缴纳申购定金,均为有效申购。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方式为竞价发行。

   (四)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22,723,880 股,全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未超过公司股东
大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五)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发
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5.36 元/股。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21,799,996.8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463,549.01 元(不
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336,447.79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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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发行缴款及验资情况

    本次发行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认购。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通过邮件
的方式向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送达了《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缴款通知书》。截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止,中德
证券指定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
者缴付的认购金额总计 121,799,996.80 元。
    2020 年 12 月 4 日,中德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上述认购股款余额划转
至温州宏丰指定的银行账户内。2020 年 12 月 4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
第 ZF11000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止,中德证券已将扣除保荐承
销费 3,180,000.00 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 118,619,996.80 元划入温州宏丰在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柳市支行开立的账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121,799,996.8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463,549.01 元(不含税),温州宏丰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 118,336,447.79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股本)22,723,880.00 元,计
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5,612,567.79 元。
    综上,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已按照《缴款通知书》中约定,在中国证监
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发行缴款。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
程序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二条第二款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的规定。

   (八)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一个月
内,签署三方监管协议。

   (九)新增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22,723,880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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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
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虞素华、江水玉、余金
杰、蒋许海、赵波、刘豫、李秀平和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次发行具体配售
结果如下:
 序号              特定对象      获配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锁定期(月)
  1       虞素华                      652,985       3,499,999.60        6
  2       江水玉                      652,985       3,499,999.60        6
  3       余金杰                    11,940,298     63,999,997.28        6
  4       蒋许海                     4,291,044     22,999,995.84        6
  5       赵波                       1,865,671      9,999,996.56        6
  6       刘豫                       1,492,537      7,999,998.32        6
  7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12,686      6,499,996.96        6
  8       李秀平                      615,674       3,300,012.64        6
                 总计               22,723,880    121,799,996.80        -

      本次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最近一年,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未发生重大交易。
      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如下:
      1、虞素华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光明南路****
      居民身份证号码:44182419721015****
      获配数量:652,985 股
      限售期:6 个月
      2、江水玉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文昌街****
      居民身份证号码:33022419651014****
      获配数量:652,985 股
      限售期:6 个月
      3、余金杰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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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身份证号码:33032919760104****
    获配数量:11,940,298 股
    限售期:6 个月
    4、蒋许海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塘下村****
    居民身份证号码:33032319740307****
    获配数量:4,291,044 股
    限售期:6 个月
    5、赵波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街道****
    居民身份证号码:33032319631008****
    获配数量:1,865,671 股
    限售期:6 个月
    6、刘豫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
    居民身份证号码:33038219910414****
    获配数量:1,492,537 股
    限售期:6 个月
    7、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00 万元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 619 号 505 室
    法定代表人:夏理芬
    主要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
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获配数量:1,212,686 股
    限售期: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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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李秀平
    住所:浙江省乐清市乐成街道****
    居民身份证号码:33032319660610*****
    获配数量:615,674 股
    限售期:6 个月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
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0〕3212 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经核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创业
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
对象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
联方不存在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十二)发行人律师的合规性结论意见

    经核查,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
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符合《创业板再融资办法》《审
核规则》《证券发行与承销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的相关
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下发的《关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12 号)和温州宏丰有关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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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
《股份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结果公平、公正,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票上市尚需获得深交所的审核同意。”

       三、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22,723,880 股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0 年 1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为:温州宏丰;证券代码为:300283;上市地点为:深
圳证券交易所。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4 日。

    (四)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中,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自 2020 年 12 月 14
日起开始计算。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14 日。

       四、股份变动及其影响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份性质
及其股份限售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股)
陈晓             境内自然人             169,183,660           40.83       142,637,745
董湘珍           境内自然人              21,000,000            5.07                   -
林萍             境内自然人              15,444,000            3.73        11,583,000
李欣             境内自然人              10,689,000            2.58                   -
余金杰           境内自然人               5,725,322            1.38                   -
华夏基金-中央
                 基金、理财产品等         5,281,950            1.27                   -
汇金资产管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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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责任公司-华
夏基金-汇金资
管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王慷             境内自然人              2,599,375               0.63                    -
吴立丰           境内自然人               943,851                0.23                    -
朱忠武           境内自然人               840,000                0.20                    -
黄鑫虹           境内自然人               775,000                0.19                    -
       合计                            232,482,158              56.11        154,220,745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
后,公司前十名股东示意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限售股数(股)
陈晓               境内自然人          169,183,660              38.71        142,637,745
董湘珍             境内自然人           21,000,000               4.80                    -
余金杰             境内自然人           17,665,620               4.04         11,940,298
林萍               境内自然人           15,444,000               3.53         11,583,000
李欣               境内自然人           10,689,000               2.45                    -
华夏基金-中央
汇金资产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华   基金、理财产品
                                         5,281,950               1.21                    -
夏基金-汇金资         等
管单一资产管理
计划
蒋许海             境内自然人            4,291,044               0.98          4,291,044
王慷               境内自然人            2,599,375               0.59                    -
赵波               境内自然人            1,865,671               0.43          1,865,671
刘豫               境内自然人            1,492,537               0.34          1,492,537
       合计                            249,512,857              57.09        173,810,295

    (三)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增加 22,723,880 股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本
   股份性质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54,220,745         37.22    22,723,880    176,944,625          40.48
无限售条件股份     260,140,605         62.78              -   260,140,605          59.52
       总股本      414,361,350        100.00    22,723,880    437,085,23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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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五)股份变动对公司每股收益和每股净资产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元/股)                   本次发行后(元/股)
                           2020 年 1-9 月                        2020 年 1-9 月
           项目                                   2019 年/                           2019 年/
                          /2020 年 9 月 30                      /2020 年 9 月 30
                                                 2019 年末                          2019 年末
                                日                                    日
 基本每股收益                         0.04               0.06              0.04              0.06
 每股净资产                           1.51               1.48              1.71              1.68
     注:1、发行前数据源自公司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2020 年 1-9 月财务报告;
     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 2019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0 年 9 月 30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每股收益分别按照 2019
 年度和 2020 年 1-9 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财务会计信息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9/30             2019/12/31         2018/12/31         2017/12/31
资产合计               1,608,620,638.57      1,451,066,658.84   1,404,656,684.25   1,448,211,025.62
负债合计                979,170,164.02        834,371,393.29      815,502,482.69    874,912,295.33
所有者权益合计          629,450,474.55        616,695,265.55      589,154,201.56    573,298,730.29
     注:2020 年 9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营业总收入            1,204,111,770.50       1,936,065,194.56   1,173,292,361.28   1,005,250,212.94
营业利润                 16,486,705.96         24,746,358.60      17,406,346.30        6,123,058.30
利润总额                 17,574,197.27         25,236,908.55      19,274,247.86        6,630,979.86
净利润                   17,390,437.41         24,181,550.74      17,905,900.00        3,301,149.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18,278,881.77         26,108,213.51      20,971,674.80        6,300,542.26
者的净利润
     注:2020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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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5,230,834.35          62,310,610.50       228,069,329.55     -11,518,495.49
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
                         -56,511,292.21      -40,633,049.48           -94,564,315.01   -120,804,250.70
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
                          51,381,971.78      -24,393,474.00          -165,532,127.85    155,016,795.88
金流量净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6,436.57          -2,706,690.34        -31,994,433.83     22,806,601.29
净增加额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
                           5,439,775.32           5,546,211.89          8,252,902.23     40,247,336.06
价物余额
     注:2020 年 1-9 月数据未经审计

      4、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报告期内的其他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20/9/30 或       2019/12/31 或      2018/12/31 或    2017/12/31 或
         财务指标
                               2020 年 1-9 月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2017 年度
 流动比率(倍)                           0.93                0.91              0.92            1.05
 速动比率(倍)                           0.46                0.44              0.42            0.48
 资产负债率(合并)(%)                 60.87               57.50            58.06            60.4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55.25               55.70            52.64            52.62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4.48                9.12              5.82            4.84
 存货周转率(次)                         2.82                5.14              2.74            2.28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
                                          3.13                2.54              3.24            2.75
 例(%)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
                                          1.51                1.48              1.41            1.37
 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              -0.0003            -0.0065               -0.08            0.06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0.01                0.15              0.55           -0.03
 (元/股)
     计算公式: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账面价值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账面价值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
 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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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分别为 144,821.10 万元、140,465.67 万元、
145,106.67 万元和 160,862.06 万元,资产规模总体呈增加趋势。其中,流动资产
分别为 76,174.56 万元、62,056.90 万元、66,493.26 万元和 80,970.05 万元。公司
的流动资产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货以及其他流动资
产,合计占比在 90%以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负债总额分别为 87,491.23 万元、81,550.25 万元、
83,437.14 万元和 97,917.02 万元,总体呈现先下降后增加的趋势。从负债结构来
看,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较高,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
分别为 82.82%、83.03%、87.34%和 88.92%。相应地,非流动负债占比较低。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 1.05 倍、0.92 倍、0.91 倍和 0.93 倍,
总体呈下降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速动比率分别为 0.48 倍、0.42 倍、0.44
倍和 0.46 倍,基本保持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0.41%、58.06%、57.50%、60.87%。

     六、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保荐代表人:胡涛、张毅
    项目协办人:陈佰潞
    其他项目组成员:杨建华、孙姝淼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00
    传 真:010-59026970

   (二)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王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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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律师:李广新、祁辉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联系电话:010-52682888
    传 真:010-52682999

   (三)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凌燕、沈利刚、陈磊、刘媛媛、王琪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 真:021-63392558

   (四)验资机构

    负责人:杨志国
    经办注册会计师:沈利刚、徐珍珍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 真:021-63392558

     七、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中德证券签署了《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
荐协议》。

    中德证券指定胡涛和张毅作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
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上述两位保荐代表人的执业情况如下:

    (1)胡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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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保荐工作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暨财务顾问项目               项目组成员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项目组成员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项目组成员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项目组成员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项目协办人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3.3 亿元公司债项目              项目主办人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60 亿元公司债项目               项目主办人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           项目协办人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40 亿元资产置换项目                         项目主办人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保荐代表人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项目组成员
山东济宁如意毛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保荐代表人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项目                 项目主办人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项目       项目主办人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项目                       保荐代表人

    (2)张毅

                              项目名称                            工作职责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项目组成员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项目组成员
烟台万润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项目组成员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项目组成员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   项目组成员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项目协办人
湖南大康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2 年公司债券项目             项目组成员
天域生态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               项目组成员

    (二)保荐机构推荐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及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上市公司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要求。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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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中
德证券愿意推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八、其他重要事项

    无。

     九、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文件;

    2、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上市保荐书;

    3、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4、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
报告;

    5、律师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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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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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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