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12-15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0-089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上午 9 点在浙江省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锦大道 5600 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
限公司 2 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6 名,通过通讯方式表决的董事 2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晓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
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
内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3,000吨热交换器及新能源
汽车用复合材料项目、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项
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中: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组件
智能制造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宏丰特材”)。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以募集资金 5,695 万元对宏丰特材进行增资,全部计入
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宏丰特材的注册资本不变。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宏丰
特材增资是为满足募投项目实施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建设,符合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和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212号《关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
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22,723,880股。
鉴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 记工作已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414,361,350 股增加至 437,085,230 股 ,注册资本 由 414,361,350 元增加至
437,085,230 元。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
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22,723,880 股股票已完成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414,361,350 股变更为 437,085,230 股,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14,361,350 元变更为人民币 437,085,230 元。基于前述变动,
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
《公司章程修正案》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
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