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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州宏丰: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蔚)2021-04-29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蒋   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人作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0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
度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议出席及投票情况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公司召开董事会前,全面了解会议审议事项,为
重要决策做好前期准备工作。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
法有效,故 2020 年度本人未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2、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 年度,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不存在委托其他独
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情形,亦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或任职期间内连
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数超过期间董事会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报
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
亦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因其他工作原因,本人未能出席公
司召开的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细则》等相关规定,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专业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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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时间                       会议                 独立意见事项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人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
                                          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
                                          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2020 年 4 月 26 日
                                次会议    度的独立意见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
                                          2022)》的独立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无
                                          偿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独
                                          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2020 年 8 月 12 日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次(临时)会议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
                                          立意见
                                          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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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                     会议                   独立意见事项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2020 年 8 月 24 日                        情况的独立意见
                             次会议
                                          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
                                          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表及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表的独立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关于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2020 年 11 月 3 日
                         次(临时)会议   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
                                          性的独立意见
                                          关于更新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更新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更新公司 2020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2020 年 11 月 4 日                        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一次(临时)会议
                                          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020 年 12 月 21 日
                       四次(临时)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及战略委员会委
 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致力于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
 使专业委员会能很好地和内、外部机构有效沟通,强化董事会下设的各专门委员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2020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与薪酬相关的会议及审计
 委员会召开的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薪酬水平、内部控制、再融资、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内审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核,审阅公司财务报表,积极与公司
 财务人员联系沟通,切实履行职责。2020 年度,本人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
 况,就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及时了解公司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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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状况、投资项目等,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性意见。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建设等情况,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
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的绩效考核及薪
酬水平,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
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
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
件,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
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
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在 2020 年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了信息披露工作。
     六、其他事项
     2020 年度,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履行了相关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故 2020 年度本人无
提议召开董事会、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无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
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本人在 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
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
务,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对董事会决议
事项发表独立、客观意见,进一步提高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时尽自己微薄的力量关心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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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蒋蔚 2020 年度
述职报告签名页)




                                              独立董事:
                                                             蒋   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