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温州宏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2021-06-03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734号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贵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
报文件一起上报。

    二、董事会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编制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
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
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 1 页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前次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利刚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珍珍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佳成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3月31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
        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将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20]3212 号文“关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 22,723,880 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36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为 121,799,996.8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463,549.01 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336,447.79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1000 号验资报告。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
              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1203282229200111115          11,898,916.8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683555888                          675.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33050162757709888889         15,286,920.86

                     合计                                                   27,186,512.72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使用情况报告 第 1 页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无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4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
       对募投项目“年产 3,000 吨热交换器及新能源汽车用复合材料”已先期投入 435,757.00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 435,757.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组件智
       能 制造项目 ”已先 期投入 9,073,000.00 元,募集 资金到 位后,公 司以募 集资金
       9,073,000.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
       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1035 号)。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合计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上述议案,2020 年 12 月,公司将 4,000 万元募集资金转入一般户用于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尚未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
        资金归还至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


四、   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均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均不存在差异。



                                  使用情况报告 第 2 页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6 月 2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使用情况报告 第 3 页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附表 1: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180.00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122.62

募集资金净额:                                                                                            11,833.64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5,122.6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不适用     2020 年                                                          4,255.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不适用     2021 年 1-3 月                                                     866.80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实际投资金额与    截止日项目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募集前承诺       募集后承诺     实际投资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募集后承诺投资     完工程度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年产 3,000 吨热交换器及            年产 3,000 吨热交换器及新能
  1                                                                         3,485.00          3,485.00       298.36       3,485.00          3,485.00     298.36          -3,186.64   未完工
        新能源汽车用复合材料               源汽车用复合材料

        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
                                           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改性
  2     改性复合材料及组件智能                                              5,695.00          5,695.00      2,170.38      5,695.00          5,695.00    2,170.38         -3,524.62   未完工
                                           复合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制造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2,653.88      3,000.00          3,000.00    2,653.88    -346.12(注)    不适用

合计                                                                       12,180.00         12,180.00      5,122.62     12,180.00         12,180.00    5,122.62         -7,057.38

       注:差额主要系支付发行费用。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附表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资项目        承诺效益                       最近两年一期实际效益                    截止日        是否达到

序号             项目名称              累计产能利用率    (年新增净利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2021 年 1-3 月   累计实现效益    预计效益

       年产 3,000 吨热交换器及新能
 1                                         不适用             未承诺                 434.85            381.97            196.90        1,013.72   不适用
       源汽车用复合材料

       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改性复
 2                                         不适用             未承诺         不适用(注 1)     不适用(注 1)           107.04         107.04    不适用
       合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未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注 1: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于 2021 年 1 月开始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