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贵金属贸易管理制度2021-10-22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贵金属贸易管理制度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贵金属贸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公司贵金属贸易的内部控制,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规
范贵金属的采购和销售行为,防范贵金属贸易过程中的相关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的贵金属特指:白银
第三条 公司贵金属贸易管理目标是:
(一) 拓展采购渠道,丰富供应商资源,获取更稳定的货源供应和更好的品质
保证;
(二)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运营资金,有效协同主营业务的开展;
(三) 掌握市场供需信息,积极了解贵金属市场动态;
(四) 树立公司形象,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品牌效益;
(五) 建立与客户、社会的良好关系,维护拓展营销网络;
(六) 加强采购与销售环节的监督与控制,防范贵金属交易风险、防止违规行
为的发生。
第四条 公司贵金属贸易负责人必须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利用网络、展会、营业网
点等各种渠道掌握市场需求信息,积极营销公司产品,树立产品形象,发展和培育现有
销售渠道和潜在客户资源。
第五条 贵金属贸易负责人须及时掌握客户信息,建立现有和拟发展客户信息档
案,并区别主营业务客户进行单独管理,主动与客户保持积极的沟通和良好的感情联络,
营建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并及时组织销售业务。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岗位设置
第六条 本公司贵金属贸易管理工作涉及贵金属贸易决策小组、销售部、仓库、质管
部、采购部、财务部,上述部门分别承担相应责任,合理进行贵金属管理工作。
第七条 贵金属贸易决策小组是贵金属贸易的决策机构,该机构是非常设机构,由公
司贵金属贸易负责人及采购、生产、销售、财务部门负责人组成,决策小组通过分析供
应商供货能力、主营业务投料需求、公司资金安排等因素,确认需要进行贸易的贵金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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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第八条 贵金属贸易负责人负责具体贵金属贸易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公司生产计划、资金使用情况、市场情况,实时提出相应的贵金属
贸易目标;
(二)贵金属贸易管理政策的研究、设计及改进建议的提出;
(三)结合公司资金使用情况、销售能力向采购部提出贵金属采购量建议;
(四)积极开拓市场,并及时做好贵金属销售回款和发货安排工作;
(五)拓宽公司采购渠道,参与对供应商的选择;
(六)负责建立贵金属贸易营销网络和客户服务;
(七)负责市场调研与市场预测工作,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动态并做出相应调整,
对重大市场变动和政策变动情况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八)负责贵金属贸易原始资料的归类、整理、收集、存档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公司贵金属客户资料的建立、保存和管理;
(十)负责做好贵金属客户服务工作,保证客户满意,提高企业信誉。
第九条 采购部负责贵金属的采购、验收及入库等工作。
第十条 质管部负责贵金属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
第十一条 原材料仓库负责公司贵金属材料的入库和出库工作。
第十二条 财务部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记录、监督管理货款到账情况、监督产品出
货。
第三章 贸易计划目标管理
第十三条 贵金属贸易业务应实行计划目标管理。
第十四条 贵金属贸易决策小组根据公司中长期规划、供应商供货情况和公司主营
业务生产投料需求,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确定销售计划目标,报总裁批准生效。
第十五条 贵金属贸易决策小组必须保障贵金属贸易业务为公司主营业务服务,贵
金属贸易的开展及年度目标的制定需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相匹配,每季度根
据主营业务情况对已制定的目标进行调整。
第四章 采购程序
第十六条 贵金属贸易负责人在结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基础上,更深入地了解贵金属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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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链各环节的运营模式,帮助公司拓展更广泛的采购渠道,丰富供应商资源。
第十七条 公司的贵金属贸易是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业务,其采购制度、采购程序参
照公司采购部《采购与付款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贵金属贸易决策小组结合公司的资金使用情况、生产计划情况以及销售能
力向采购部门提出贵金属采购量建议。
第五章 销售和收款程序
第十九条 贵金属贸易负责人须密切关注市场情况,及时把握市场动态。
第二十条 贵金属贸易负责人提前和客户沟通货款等事宜,并结合市场情况,与采购
部负责人协调原材料到货时间、产品品牌等相关事项。
第二十一条 贵金属销售价格根据公开的报价平台(上海黄金交易所 T+D、中国白银
网等)作为参考进行报价。
第二十二条 与客户确定价格、数量、规格等信息后,须在当日形成合同文本,明确
销售价格、规格、数量、交货期、交货方式、验收方式、结算方式及货款到账时间、退
换货约定等,经销售部主管初审、财务部复核、法务部终审后,由法务部加盖公司合同
章或公章,公司盖章后发给客户确认并盖章回传,合同生效。合同属于《合同管理制度》
规定的重大合同的,须经总裁或总裁指定代理人签字同意,方可盖章生效。
第二十三条 贵金属贸易业务实行款到发货,并在合同上约定货款到账时间。
第二十四条 公司各相关部门应按照经批准的销售合同,跟踪收款及发货事宜,由仓
库开具产品出库单,财务部依据产品出库单和销售合同向客户开出销售发票。
第二十五条 仓库管理员须严格按照销售订单所列的发货品名、规格、数量、时间和
方式等组织发货,并做好货物出库工作。
第二十六条 货物的发送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执行:如公司车辆送货上门的,
必须由 2 名销售人员一同送往,确保货物路途安全,并办理好货物交接工作;若外销,
则委托物流公司发运报关。另外公司应选择信誉良好、服务快捷、价格合理的物流公司
作为长期合作伙伴,并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严格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责任明确。
第六章 退换货管理
第二十七条 公司对退换货实行审批制度,须经贵金属贸易负责人、采购部主管、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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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部主管、销售部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进行退换货流程。
第二十八条 产品销售出库后,非因质量问题或其他我方因素,不予退换货。
第二十九条 财务部须对退货单以及退货方出具的退货凭证等进行仔细审核后方可
办理相应的退款事宜。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 本公司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相关岗位应自觉遵守本制度。
第三十一条 对本制度的监督检查实行分级管理制。总裁对全面执行情况负有监督检
查职责,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制度执行情况负有监督检查职责。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本部门的制度执行情况,并编制检查报告提出
奖惩建议;贵金属贸易决策小组应每半年对本部门的制度执行以及与公司主营业务需求
匹配度进行自查;总裁应定期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并提出奖惩建议和决定,总裁也可
委托独立于被检查部门的其他部门或人员或者外部审计机构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或
定向的检查、评价,并编制检查报告,总裁根据独立检查报告提出奖惩建议和决定。
第三十三条 贵金属贸易的开展要充分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销售
能力,原则上用于贵金属贸易的贵金属采购量不超过公司贵金属采购总量的 30%。对于
超过公司总采购量 30%的贵金属贸易,上报公司总裁审批通过后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及子公司。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二〇二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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