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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州宏丰: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4-15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2-032
债券代码:123141            债券简称:宏丰转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上午 10 点 30 分在浙江省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锦
大道 5600 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2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4 月 2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人,亲自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本次会议通知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 2021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
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审议,一致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1 年年度报告》和《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和《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
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
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公司总股本437,085,230股,预
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7,483,409.20元。
    (2)如在2021年度利润分配相关公告披露之日起到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通知具体调整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5 日
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
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
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15 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
在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和
披露。为便于申请综合授信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裁陈
晓先生全权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一切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
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关于公司及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
先生、林萍女士拟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财务资
助,自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 年,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
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
在有效期内、在资助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经审议,监事会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关于关联方
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计提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
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一致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关于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
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
正,一致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关于拟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要求。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