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温州 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宏丰”或“公司”)2020 年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 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规定,对温州宏丰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 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0]3212 号文“关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 22,723,880 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36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为 121,799,996.8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463,549.01 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336,447.79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 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1000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5,791,300.77 1 项目 金额 减:2021 年度使用金额 50,381,219.57 加: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 205,728.17 加:归还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 40,000,000.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5,615,809.3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凡涉及每笔募 集资金的支出,均应由公司有关部门提出资金支付使用申请,经部门领导审核后, 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采购总监或总裁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同时,募集资金的 支付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支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履行相应的使用审批手续。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与中德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 项目”由子公司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实施,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温 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证券账号 账户状态 金额(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1203282229200111115 正常 13,309,810.9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683555888 正常 275.8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33050162757709888889 正常 12,305,722.65 合计 25,615,809.3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形。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均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3 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 形。 六、保荐机构关于温州宏丰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温州宏丰 2021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 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温州宏丰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保荐机构对《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4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 5,038.12 11,833.64 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9,293.94 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累 项目达到预定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本年度实 项目(含部分 资总额 入 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到预计 否发生重大变 资金投向 诺投资总额 (3)=(2)/(1) 现的效益 变更) (1) 金额 (2) 期 效益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3,000 吨热交换器 及新能源汽车用复合 否 3,485.00 3,485.00 2,053.54 2,166.13 62.16 2021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1,046.80 材料 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 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 否 5,695.00 5,695.00 2,984.58 4,473.93 78.56 2021 年 12 月 不适用 否 176.76 组件智能制造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00.00 3,000.00 - 2,653.88 88.4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5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180.00 12,180.00 5,038.12 9,293.9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不适用 (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50.88 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1035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对上述事项均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意见。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将归还至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不适用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年产 3,000 吨热交换器及新能源汽车用复合材料项目、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截至期末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主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要是设备采购大部分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情况 7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 威 毛传武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