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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宏丰: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2022-04-15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310号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温州宏丰”)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
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温州宏丰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
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
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温州宏丰2021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
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 1 页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温州宏丰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
如实反映了温州宏丰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温州宏丰为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沈利刚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珍珍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佳成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三日


                         鉴证报告 第 2 页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
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
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20]3212 号文“关于同意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向特定对象发行 22,723,880 股人民币普通
               股(A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36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为 121,799,996.8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463,549.01 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8,336,447.79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1000 号验资报告。


        2、 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5,791,300.77

减:2021 年度使用金额                                                         50,381,219.57

加:活期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金额                                                  205,728.17

加:归还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                                                    40,000,000.00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5,615,809.37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凡涉及每笔
               募集资金的支出,均应由公司有关部门提出资金支付使用申请,经部门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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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审核后,报公司财务总监审核、采购总监或总裁批准后办理付款手续。同时,
                募集资金的支付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支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履行相应的使
                用审批手续。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
                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本次募投项目“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
                项目”由子公司温州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实施,2020 年 12 月 8 日,温州宏
                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乐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证券账号    账户状态    金额(人民币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1203282229200111115      正常                13,309,810.9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683555888                正常                      275.8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     33050162757709888889     正常                12,305,722.65

                  合计                                                            25,615,809.37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无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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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合计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均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暂未使用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专项报告 第 3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833.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038.1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293.9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募资金投向              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资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3)=(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 3,000 吨热交换器及新
                                       否               3,485.00     3,485.00      2,053.54         2,166.13                           62.16      2021 年 12 月      1,046.80    不适用          否
能源汽车用复合材料


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改


性复合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               否               5,695.00     5,695.00      2,984.58         4,473.93                           78.56      2021 年 12 月        176.76    不适用          否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3,000.00     3,000.00                       2,653.88                           88.4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2,180.00   12,180.00       5,038.12         9,293.94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不适用
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不适用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不适用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不适用
调整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4 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年产 3000 吨热交换器及新能源汽车用复合材料”已先期投入 435,757.00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集资金 435,757.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已先期投入 9,073,000.00 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


及置换情况                 司以募集资金 9,073,000.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事项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0]第 ZF11035 号)。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4,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动资金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无
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年产 3,000 吨热交换器及新能源汽车用复合材料项目、高精密电子保护器用稀土改性复合材料及组件智能制造项目截至期末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主要是设备采购大部分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