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2-054 债券代码:123141 债券简称:宏丰转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4、本公告所称中小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以公告方式发出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 年 5 月 16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2022 年 5 月 16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瓯锦大道 5600 号温州 宏丰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晓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公司股份196,029,76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4.849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95,553,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403%;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76,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090%。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11,402,1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08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10,925,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及中小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476,6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90%。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候选人陈晓先生、严学文先生、周庆 清先生、韦少华先生、陈林驰先生、樊改焕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 决情况如下: 1.01 选举陈晓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5,558,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3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8639%。 1.02 选举严学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5,558,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3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8639%。 1.03 选举周庆清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5,557,9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3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8622%。 1.04 选举韦少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5,553,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2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8201%。 1.05 选举陈林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5,553,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2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8201%。 1.06 选举樊改焕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5,553,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25,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8201%。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均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本 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候选人蒋蔚女士、杨莹先生、张震宇先生当 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选举蒋蔚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5,558,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3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8639%。 2.02 选举杨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5,558,1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30,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8639%。 2.03 选举张震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5,557,9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9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30,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8622%。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候选人陈王正先生、胡春琦女士当选 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职工代表监事张舟磊先生共同组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选举陈王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5,560,6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33,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8858%。 3.02 选举胡春琦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95,560,46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6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0,93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95.8841%。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5,991,96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7%; 反对 37,8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3%;弃权 0 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1,364,30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685%; 反对 37,800 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315%;弃权 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李广新律师、祁辉律师视频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 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