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宏丰: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2023-01-31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3-004
债券代码:123141 债券简称:宏丰转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与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
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宏丰铜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江宏丰铜箔”)投资建设“年产 5 万吨铜箔生产基地项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的市场份额,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公司控股子公司
浙江宏丰铜箔拟与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经区
管委会”)签署《投资协议书》,新建年产 5 万吨铜箔生产基地项目,项目用地
面积约 90 亩,总投资 21 亿元,固定资产投资 16 亿元,主要生产 4.5-6μm 极薄
双面光锂电铜箔电池负极材料和 PCB 铜箔,向下游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厂商提
供铜箔材料。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管理层负责协议谈判、签署及执行与本次投资协议及政府产业基金的相关法律文
件,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项的存续期内
有效。
二、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宏丰铜箔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浙江省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昆鹏街道瓯锦大道 5600 号 6 号楼
615 室
4、法定代表人:陈晓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整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金属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
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 70%股权。
三、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灵蓉街 66 号发展大厦 1 号楼
3、类型:地方政府机构
4、关联关系:根据《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温
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不属于公司、浙江宏丰铜箔的关联方,与公司、
浙江宏丰铜箔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5、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浙江宏丰铜箔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 5 万吨铜箔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内容:主要投资建设年产 5 万吨铜箔生产基地,拟引进 96 条锂电铜
箔生产线、56 条 PCB 铜箔生产线,主要生产 4.5-6μm 极薄双面光锂电铜箔电池
负极材料和 PCB 铜箔,向下游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厂商提供铜箔材料。
3、项目用地:项目用地面积约 90 亩,具体地块四至以资规部门出具规划条
件书为准,使用起始日期以该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为准。
4、建设周期: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5、项目投资:主要投资建设年产 5 万吨铜箔生产基地,总投资 21 亿元(人
民币,下同),固定资产投资 16 亿元,厂房一次性建设,设备分阶段投入,固
定资产投资约定如下:
第一期,计划完成全部厂房建筑、配套设施的建设及部分锂电铜箔生产线建
设,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 5 亿元。
未来 5 年,计划固定资产投资满足年产 5 万吨铜箔产能的要求,累计固定资
产投资不低于 16 亿元。
(二)优惠政策
甲方给予乙方项目产业引导基金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承诺设立专门负责此项目的工作专班,为项目提供服务,协助乙方
处理本项目建设、生产、运营过程中部门间的协调与其他相关事宜。
2、甲方负责在乙方项目建成投产前将供电、供水、通讯等市政配套设施通
至企业土地红线;红线外用电的公共线路架设由政府或供电部门负责落实。
3、甲方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服务,落实好国家以
及省市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兑现。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政府规定,符合行业准入、能耗、环保、
国家安全生产等标准和要求。
2、乙方应依法依约使用所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和用途,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人转让;不得利用建成的厂房、办公楼等场
地引入本协议以外的其他产业。
3、乙方未达到本协议约定的投资额、年产值、税收目标前,因经营需要进
行股东股权变更的需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
4、乙方应遵守产业基金股权投资协议(增资协议)的条款,并承诺无条件
配合甲方和基金管理人的监管。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投资合同》约定的,
按相应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六)其他
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均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
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但依法应予以披露的情形除外。
2、如因国家或浙江省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本协议终止,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
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以下条件满
足时生效:协议各方确认已履行相应的法定审议程序(包括董事会、股东大会等)
审议通过本协议事项。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五、投资的目的、资金来源、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的目的
本次项目实施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公司铜箔的产能规模,优化公司产业结构,
完善产业布局。项目建成后,将具备一定规模的极薄双面光锂电铜箔电池负极材
料和 PCB 铜箔的生产能力,进一步丰富公司的产品种类,提升公司和浙江宏丰铜
箔在新能源领域的综合竞争力,满足公司新能源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的需求。
2、资金来源
本项目公司将灵活统筹资金安排,通过自筹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及项目产业
基金等方式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3、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拟投资事项尚需办理国有土地出让、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
批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
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上述业务未来开展时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市场政策、经营管理、内部控制及
客户订单需求不如预期等方面的风险,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本投资协议中提及的项目投资建设规模、建设进度等为计划或预估情况,存
在一定不确定性,具体以项目实施情况为准。
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
施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是从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出发、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的拓展,
有利于促进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逐步落地,并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综
合竞争实力,对公司的持续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
投资协议的签订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浙江宏丰铜箔有限公司拟与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签
署的《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