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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温州宏丰: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4-13  

                        证券代码:300283             证券简称:温州宏丰             编号:2023-031
债券代码:123141            债券简称:宏丰转债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31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上午
9 点 30 分在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 5600 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
有限公司 6-16 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 8 名,通过通讯方式表决的董
事 1 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晓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
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
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 年年度报告》中第三
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第四节“公司治理”内容。
    独立董事蒋蔚、杨莹、张震宇、易颜新、戴梦华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 2022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 2022 年度公司管
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
成果。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13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和《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可转换债券处于转股期,以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总股
本 437,099,178 股测算,本次利润分配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927,479.45 元。
    在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若因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
的,将维持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25 元的分红比例,对分红总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
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
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
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独立董事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
表了审核意见;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温州宏丰电工合金
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上述报告的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七、《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审核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专项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
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
为准),本次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
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在
不超过上述授信和融资额度的前提下,无需再逐项提请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和披
露。为便于申请综合授信工作顺利进行,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总裁陈晓
先生全权处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一切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独立董
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融资效率,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晓
先生、林萍女士拟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财务资
助,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 年,公司及子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
提前还款。本次财务资助以借款方式提供,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
在有效期内、在资助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本次财务资助无需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陈晓先生和林萍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
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关联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独立董事
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按规定关联董事陈晓、陈林驰
予以回避表决,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董事全票赞成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
公司对 2022 年 12 月 31 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
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
迹 象 的 资 产计 提 相 应的 减 值 准 备 。 2022 年 计 提 资 产减 值 准 备合 计 人 民 币
1,637.09 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2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循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在执业过程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认真履行
审计职责,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公
司审计委员会同意及推荐,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
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以及独
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4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
案》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机制,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
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
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了《未来三年
(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作为召集人提议于 2023 年 5 月 4 日(星期四)
下午 2 点在浙江省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瓯锦大道 5600 号温州宏丰特种材料
有限公司 6-16 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