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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吴通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确认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函2018-04-05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确认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函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拟提
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确认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
行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相关资料,经过认真的事前审查,
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过讨论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如下:

    经审阅公司会前提交的《关于确认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相关资料,我们调查和了解了公司 2017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18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背景情况,认为公司严格
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公司此次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
源,属于相应子公司的正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交易价格
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
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确认 2017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函》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王   青              王伯仲               崔晓钟




                                                       2018 年 4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