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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吴通控股: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晓钟)2018-04-25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
 由“江苏吴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7 年
 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列席公司
 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
 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就本人 2017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7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现场出席 6 次,通讯表决
 5 次。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运作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以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着审慎的态度,本人对各次董
 事会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经过审议以后均投同意票,未出现提出反对、弃权意见
 的情形。

     2017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 次年度股东大会、6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现场
 列席 4 次。

     二、2017 年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人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且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2017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人就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向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固定资产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所有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
 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基础上进行的,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了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人同意公司聘任胡霞女士为公司总经理,沈伟新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姜红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罗明伟先生为公司
 副总经理。

     2、关于向全资子公司转让部分固定资产的独立意见

     2017 年 1 月 18 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江苏吴通连接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吴通连接器”)签订了《固定资产转让协议》,将公司部分生产专用设备等固定
 资产转让给吴通连接器,投入其馈线项目的生产使用,资产转让价格按照固定资
 产的账面价值,合计为 1,713.04 万元(含税)。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优化固定资
 产组合,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等。

     经核查,公司进行本次交易符合公司发展规划,转让设备作价均按照固定资
 产的账面价值,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
 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交易。

    (二)2017 年 1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全资子公司支付现金收购摩森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华市吴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投
资”)拟通过自有资金支付现金人民币 1.75 亿元收购摩森特(北京)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摩森特”)100%股权。同时,吴通投资、交易对方之一王立
新、摩森特约定:若标的资产顺利完成交割,吴通投资代摩森特偿还其对王立新
之债务 2,500.00 万元,吴通投资有权向摩森特追偿该笔借款。此次收购事项,不
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资产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是合法的,评估机构的能力满足此项评估
工作的要求,评估过程是独立的;

    3、吴通投资以支付现金收购摩森特 100%股权事项已经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
内部审批程序,尚需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4、本次交易是公司经过审慎考虑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在信息服务领域价值链的布局,摩森特有望与公司及子公
司形成良好的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5、综上所述,本人同意吴通投资此次收购摩森特 100%股权事宜,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2017 年 3 月 14 日,就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确认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确认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7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相关资料,本人调查和了解了公司 2016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17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背景情况,认为公司严格履
行了审批程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属于宽翼
通信、国都互联、吴通天线正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交易
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其中,2016 年度国都互联与国都信业共计发生
日常关联交易租赁费 117.74 万元,略超出 2016 年度预计金额,主要原因:国都
互联和国都信业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至 2016 年 12 月 6 日到期;到期后,双方补
签了一份合同,约定 2016 年 12 月 7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租金为 12.15
万元。

     综上所述,本人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
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2017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就控
股子公司上海宽翼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拟申请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和确认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宽翼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拟
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审核,本人认为:控股子公司宽翼通信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及拟
申请在新三板挂牌有利于宽翼通信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
平,完善激励机制,激发管理层推进企业快速发展的活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
力,符合宽翼通信的长远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司发展战略和规划,不存在损害
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同意宽翼通信改制并在新三板申请挂牌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确认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独立意见

    本人调查和了解了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 2017 年度关联交
易预计事项的背景情况,认为公司严格履行了审批程序,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有利
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优势资源,属于宽翼通信、国都互联、吴通天线正常经营需
要,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没有发
现有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其中,
2016 年度国都互联与国都信业共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租赁费 117.74 万元,略超
出 2016 年度预计金额,主要原因:国都互联和国都信业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至
2016 年 12 月 6 日到期;到期后,双方补签了一份合同,约定 2016 年 12 月 7 日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租金为 12.15 万元。因此,本人同意确认 2016 度年日
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此项
议案提请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2017 年 4 月 24 日,就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审计服
务工作中,能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鉴于该所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本人同意聘任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
司 2017 年度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且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就 2016
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吴通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对公司报告期内(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审核,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者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公司其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                                             是否为
                                                实际担保                           是否履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期(协议签署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关联方
                                                  金额                             行完毕
                 披露日期              日)                                                 担保
                                                                      2016 年 12
                 2016 年
江苏吴通连接器                       2016 年 07 月           连带责任 月 29 日
                 08 月 27   22,000                   510                            否      是
  有限公司                               13 日                 保证   -2017 年 5
                    日
                                                                       月 15 日
                                                                      2016 年 10
                 2016 年
江苏吴通连接器                       2016 年 07 月           连带责任 月 20 日
                 08 月 27   22,000                   11.42                          否      是
  有限公司                               13 日                 保证   -2017 年 4
                    日
                                                                       月 20 日
                                                                       2016 年 9
                 2016 年
江苏吴通连接器                       2016 年 08 月           连带责任 月 19 日
                 08 月 27   22,000                   1,000                          否      是
  有限公司                               31 日                 保证   -2017 年 9
                    日
                                                                        月 18 日
                                                                       2016 年 9
                 2016 年
江苏吴通连接器                       2016 年 09 月           连带责任 月 27 日
                 08 月 27   22,000                   1,000                          否      是
  有限公司                               01 日                 保证   -2017 年 9
                    日
                                                                        月 22 日
                                                                      2016 年 10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光电                       2016 年 07 月           连带责任 月 20 日
                 08 月 27   9,000                    52.16                          否      是
科技有限公司                             13 日                 保证   -2017 年 4
                    日
                                                                       月 20 日
                                                                      2016 年 11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光电                       2016 年 08 月           连带责任 月 17 日
                 08 月 27   9,000                    66.1                           否      是
科技有限公司                             31 日                 保证   -2017 年 5
                    日
                                                                       月 17 日
                                                                      2016 年 11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天线                       2016 年 11 月           连带责任 月 14 日
                 08 月 27   6,000                    48.79                          否      是
  有限公司                              14 日                  保证   -2017 年 5
                    日
                                                                       月 14 日
                                                                      2016 年 12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天线                       2016 年 08 月           连带责任 月 23 日
                 08 月 27   6,000                    55.99                          否      是
  有限公司                               31 日                 保证   -2017 年 6
                    日
                                                                       月 23 日
                                                                       2016 年 9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天线                       2016 年 08 月           连带责任 月 22 日
                 08 月 27   6,000                    58.79                          否      是
  有限公司                               31 日                 保证   -2017 年 3
                    日
                                                                        月 22 日
                                                                      2016 年 10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天线                       2016 年 07 月           连带责任 月 20 日
                 08 月 27   6,000                    97.7                           否      是
  有限公司                               13 日                 保证   -2017 年 4
                    日
                                                                       月 20 日
北京国都互联科   2016 年    6,000          -          0      连带责任   不适用      否      是
  技有限公司      08 月 27                                     保证
                     日
                 2016 年
互众广告(上海)                                             连带责任
                 08 月 27    4,000             -      0                 不适用       否     是
    有限公司                                                   保证
                    日
                  2016 年
上海宽翼通信科                                               连带责任
                  08 月 27   3,000             -      0                 不适用       否     是
  技有限公司                                                   保证
                     日
                  2016 年
江苏吴通连接器                                               连带责任
                  10 月 25   3,000             -      0                 不适用       否     是
  有限公司                                                     保证
                     日
                  2016 年
吴通控股集团股                                               连带责任
                  10 月 25   10,000            -      0                 不适用       否     是
  份有限公司                                                   保证
                     日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
                                      63,000                                     2,900.95
        额度合计                                     保实际发生额合计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
                                      63,000                                     2,900.95
      担保额度合计                                   际担保余额合计

          经核查,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900.95 万元,全
      部是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4%。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
      控制制度。

             2、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符
      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也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需求,确保了公
      司的正常经营以及风险的控制;

         (2)公司的组织架构和内部控制措施对有效管理公司各个经营环节发挥了较
      好的作用,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运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按照《企业内
      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对编制真实、完整、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合理的保
      证。
   (3)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
实情况,但是随着今后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公
司管理层应该根据变化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更新和完善,以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力度和公司经营活动的有效进行。

    3、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吴
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公司 2016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
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4、关于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本人仔细审阅了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相关资料,并就相关情况进
行询问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吴通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中相关分红条款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16 年度的利
润分配预案符合《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法、
违规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人同意公司 2016 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 2016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 2016 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资料进行了
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对 2016 年末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会
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因此,
本人同意公司关于 2016 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6、关于续聘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经本人事前审核,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
业资格,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鉴于该所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本人同意聘任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的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7
年度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并且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7、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公司 2016 年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是依据公司的实际
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为,董事会对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的审议及表
决过程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且同意将此项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 2017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7 年度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是依据行业特点和
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有利于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使其更加勤勉尽责,承
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本人认为,董事会对《关于 2017 年度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过程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等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以及扩大融资渠道,调整资产结
构,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为人民币不超过 98,000 万元和美元不超过 1,2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授信
期限为 1 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和按照资金使用审
批权限相关规定来确定。

       公司取得适当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
新业务的快速布局,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
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本人同意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
项。

       10、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江苏吴通连接器有限公司、苏州市吴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吴
通天线有限公司、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宽翼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 5
家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以及扩大融资渠道,调整资产结构,
上述子公司 2017 年度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为人民币不超过 62,500 万元和美元不
超过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形式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
等),授信期限为 1 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上述各子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
求和按照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相关规定来确定。同时,公司拟为上述各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分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不
超过 62,500 万元和美元不超过 1,000 万元。

       上述 5 家子公司取得适当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其现有业务的持续稳
定发展和新业务的快速布局,对其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各子公司也制定了
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同时,本次被担保的各子公司目前
经营状况稳定,资产质量优良,公司为各子公司向相应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分别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满足其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其健康稳健发展,符
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规划的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本人同意
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同意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七)2017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人就《关
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宽翼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方案的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控股子公司宽翼通信拟定的改制方案,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宽翼通信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推进其申请在新三板挂牌
    的进程,有利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激励机制,激发管理层推进企业快速发
    展的活力,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符合宽翼通信的长远发展战略,符合上市公
    司发展战略和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人同意宽翼通信的股份制改造方案。

         (八)2017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本人就控
    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
    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以及《吴通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
    对公司报告期内(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审核,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者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3)公司其他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                                          是否为
                                              实际担保金                      是否履
担保对象名称   相关公告 担保额度 期(协议签署            担保类型    担保期          关联方
                                                  额                          行完毕
               披露日期              日)                                            担保
                                 公司与子公司之间担保情况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 实际担保金                        是否履 是否为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担保类型      担保期
               相关公告          期(协议签署   额                            行完毕 关联方
               披露日期                日)                                             担保
                                                                      2016 年 12
               2016 年
江苏吴通连接器                     2016 年 07 月           连带责任   月 29 日
               08 月 27   22,000                    510                          是    是
有限公司                           13 日                   保证       -2017 年 5
               日
                                                                      月 15 日
                                                                      2016 年 10
               2016 年
江苏吴通连接器                     2016 年 07 月           连带责任   月 20 日
               08 月 27   22,000                   11.42                         是    是
有限公司                           13 日                   保证       -2017 年 4
               日
                                                                      月 20 日
                                                                      2016 年 9
               2016 年
江苏吴通连接器                     2016 年 08 月           连带责任   月 19 日
               08 月 27   22,000                   1,000                         否    是
有限公司                           31 日                   保证       -2017 年 9
               日
                                                                      月 18 日
                                                                      2016 年 9
               2016 年
江苏吴通连接器                     2016 年 09 月           连带责任   月 27 日
               08 月 27   22,000                   1,000                         否    是
有限公司                           01 日                   保证       -2017 年 9
               日
                                                                      月 22 日
                                                                      2016 年 10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光电                     2016 年 07 月           连带责任   月 20 日
               08 月 27    9,000                   52.16                         是    是
科技有限公司                       13 日                   保证       -2017 年 4
               日
                                                                      月 20 日
                                                                      2016 年 11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光电                   2016 年 08 月           连带责任     月 17 日
               08 月 27    9,000                    66.1                         是    是
科技有限公司                     31 日                   保证         -2017 年 5
               日
                                                                      月 17 日
                                                                      2017 年 2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光电                     2017 年 02 月           连带责任   月 21 日
               08 月 27    9,000                   60.55                         否    是
科技有限公司                       21 日                   保证       -2017 年 8
               日
                                                                      月 21 日
                                                                      2017 年 4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光电                     2017 年 04 月           连带责任   月 27 日
               08 月 27    9,000                   38.49                          否   是
科技有限公司                       27 日                   保证       -2017 年
               日
                                                                      10 月 27 日
                                                                      2017 年 5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光电                     2017 年 05 月           连带责任   月 26 日
               08 月 27    9,000                   39.33                          否   是
科技有限公司                       26 日                   保证       -2017 年 11
               日
                                                                      月 25 日
                                                                      2017 年 7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光电                     2017 年 07 月           连带责任   月 13 日
               08 月 27    9,000                   60.25                         否    是
科技有限公司                       13 日                   保证       -2018 年 1
               日
                                                                      月 13 日
                                                                      2016 年 11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天线                     2016 年 11 月           连带责任   月 14 日
               08 月 27    6,000                   48.79                         是    是
有限公司                           14 日                   保证       -2017 年 5
               日
                                                                      月 14 日
                                                                      2016 年 12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天线                     2016 年 08 月           连带责任   月 23 日
               08 月 27    6,000                   55.99                         是    是
有限公司                           31 日                   保证       -2017 年 6
               日
                                                                      月 23 日
                                                                      2016 年 9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天线                     2016 年 08 月           连带责任   月 22 日
               08 月 27    6,000                   58.79                         是    是
有限公司                           31 日                   保证       -2017 年 3
               日
                                                                      月 22 日
                                                                      2016 年 10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天线                     2016 年 07 月           连带责任   月 20 日
               08 月 27    6,000                    97.7                         是    是
有限公司                           13 日                   保证       -2017 年 4
               日
                                                                      月 20 日
                                                                      2017 年 1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天线                     2017 年 01 月           连带责任   月 16 日
               08 月 27    6,000                   82.51                         否    是
有限公司                           16 日                   保证       -2017 年 7
               日
                                                                      月 16 日
                                                                      2017 年 1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天线                     2017 年 01 月           连带责任   月 18 日
               08 月 27    6,000                     15                          否    是
有限公司                           18 日                   保证       -2017 年 7
               日
                                                                      月 18 日
                                                                      2017 年 3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天线                   2017 年 03 月           连带责任     月 24 日
               08 月 27    6,000                   86.01                         否    是
有限公司                         24 日                   保证         -2017 年 9
               日
                                                                      月 24 日
                                                                      2017 年 4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天线                     2017 年 04 月           连带责任   月 28 日
               08 月 27    6,000                   125.8                          否   是
有限公司                           28 日                   保证       -2017 年
               日
                                                                      10 月 28 日
                                                                      2017 年 5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天线                     2017 年 05 月           连带责任   月 25 日
               08 月 27    6,000                   64.81                          否   是
有限公司                           25 日                   保证       -2017 年 11
               日
                                                                      月 25 日
                                                                      2017 年 6
               2016 年
苏州市吴通天线                     2017 年 06 月           连带责任   月 22 日
               08 月 27    6,000                   162.2                          否   是
有限公司                           22 日                   保证       -2017 年
               日
                                                                      12 月 22 日
               2016 年
北京国都互联科                                             连带责任
               08 月 27    6,000                      0               不适用     否    是
技有限公司                                                 保证
               日
                2016 年
互众广告(上海)                                           连带责任
                08 月 27   4,000                      0               不适用     否    是
有限公司                                                   保证
                日
               2016 年
上海宽翼通信科                                             连带责任
               08 月 27    3,000                      0               不适用     否    是
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
               日
               2016 年
江苏吴通连接器                                               连带责任
               08 月 27    3,000                         0              不适用   否   是
有限公司                                                     保证
               日
               2016 年
吴通控股集团股                                               连带责任
               08 月 27   10,000                         0              不适用   否   是
份有限公司                                                   保证
               日
               2017 年
江苏吴通连接器                                               连带责任
               04 月 26   32,000                         0              不适用   否   是
有限公司                                                     保证
               日
               2017 年
苏州市吴通光电                                               连带责任
               04 月 26   10,000                         0              不适用   否   是
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
               日
               2017 年
苏州市吴通天线                                               连带责任
               04 月 26    4,500                         0              不适用   否   是
有限公司                                                     保证
               日
               2017 年
北京国都互联科                                               连带责任
               04 月 26   16,000                         0              不适用   否   是
技有限公司                                                   保证
               日
               2017 年
上海宽翼通信科                                               连带责任
               04 月 26   6,774.4                        0              不适用   否   是
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
               日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
                                     69,274.4                                          734.95
保额度合计(B1)                                实际发生额合计(B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
                                    132,274.4                                         2,734.95
司担保额度合计(B3)                            担保余额合计(B4)

          经核查,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2,734.95 万元,全部
     是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6%。本
     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
     制制度。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本人对公司变更会计政策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九)2017 年 9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就关于
更正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关于该更正事项的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此次更正事项不影响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绩,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同意公司对 2016 年
年度报告和审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更正。

     (十)2017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就公
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
提供担保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独立意见

       为确保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以及扩大融资渠道,调整资产结
构,公司拟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为人民币不超过 7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最终
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
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期限为 1 年,具体融资
金额将视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和按照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相关规定来确
定。

       公司取得适当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对
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
防范风险。因此,本人同意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2、关于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见

       为确保江苏吴通连接器有限公司、上海宽翼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
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4 家子公司和摩森特(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 1 家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以及扩大融资渠
道,调整资产结构,上述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为人民币不超过
29,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形式包括但
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
授信期限为 1 年,具体融资金额将视上述各子公司及孙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
需求和按照资金使用审批权限相关规定来确定。同时,公司拟为上述各子公司及
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分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担保金额
为人民币不超过 29,000 万元。

       上述各子公司及孙公司取得适当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其经营业务的
持续稳定发展,对其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各子公司及孙公司也制定了严格
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同时,本次被担保的各子公司及孙公司
目前经营状况稳定,资产质量优良,公司为各子公司及孙公司向相应银行申请综
合授信分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满足其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其健康
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规划的需要。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因
此,本人同意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同意公司为此提供担保。

   (十一)2017 年 11 月 6 日,就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
《关于全资孙公司奥丁信息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
下: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奥丁信息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相关资料,本人调查和了解了本次对外投资的背景和目的,以及投资标的堤信信
息主要资料,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定价合理,经交易各方共同协商一致确定,没
有发现有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本人认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奥丁信息增资入
股堤信信息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交易定价合理,履行了相应审批流程,符合法
定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本人同意奥丁信息对外投资暨
关联交易事项,并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十二)2017 年 11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人就
全资孙公司奥丁信息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人认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奥丁信息增资入股堤信信息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
则,交易定价合理,履行了相应审批流程,符合法定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综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同意奥丁信息进行本次交易。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7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
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出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
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并且用自己的专业知识
进行独立、公正、客观的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

       五、其他工作

    1、2017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7 年度,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六、综述

       2017 年度,本人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
项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为优化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进步做出了应有贡
献。

    2018 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精神,按照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履行好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好独立董事的作用,
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建议和意见,为公
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维
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崔晓钟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