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夏永祥)2018-04-25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
由“江苏吴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17 年
度的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就本人 2017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出席会议情况
本人于 2013 年 09 月 18 日至 2017 年 1 月 18 日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并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届满后离任。离任后,本人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017 年度,本人在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0 次董事会会议、 次年度股东大会、
2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因个人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期间两次股东大会。
二、2017 年度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7 年度,在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
可意见或独立意见。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出的工作
2017 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时间虽然较短,但是本人仍积极通过电话、
信息等多种方式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并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持续关注公司信
息披露工作,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作动态。
四、其他工作
1、2017 年度,未发生提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17 年度,未发生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五、综述
2017 年度,本人积极主动、专业高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尽管本人已不
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希望公司在未来能够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
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
夏永祥
2018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