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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吴通控股: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18-07-11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8-110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谭思亮及其一致行动人何雨凝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吴
通控股”)股份 99,152,948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7.78%)的股东谭思亮及其
一致行动人何雨凝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
过 38,24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

    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
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
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董事会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谭思亮及其一致
行动人何雨凝出具的《吴通控股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5,038,636               4.32%
  谭思亮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138,668               2.36%
                       小计              85,177,304               6.68%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6,987,824               0.55%
一致行动人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987,820               0.55%
  何雨凝
                       小计              13,975,644              1.10%
                 合计                    99,152,948          7.78%

       注: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8]第
ZA12894 号审计报告,互众广告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已经实现。上表中谭思亮及
何雨凝作为原交易对手方获得的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5,038,636 股和 6,987,824 股
将于 2018 年 7 月 26 日限售期届满。公司将于届满后,及时办理申请股份解禁事
项。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谭思亮、何雨凝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互众广告(上海)有限公司
100%股权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以及前述股份权益分派送转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时间:谭思亮及何雨凝为一致行动人,减持比例合并计算。通过证
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
外),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
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同
时,需要遵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在股份限制
转让期间届满后十二个月内,减持数量还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
的 50%”的规定。(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
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5)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38,24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现有
总股本的 3.00%。其中:谭思亮减持数量不超过 31,253,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现
有总股本的 2.4516%;其一致行动人何雨凝减持数量不超过 6,987,000 股,即不
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0.548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承诺履行情况

       谭思亮及其一致行动人何雨凝对于 2015 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公
司股份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于本次交易中认购的公司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以任
何形式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本次认购股份数量的
4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转让不超过本次认购股份数量的 70%;剩
余股份将可以在自股份上市之日起第 36 个月之后进行转让。本次交易实施完成
后,本人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也应计入本次认购数量并
遵守前述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及/或深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
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对于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
规则办理。

       截至目前,谭思亮及其一致行动人何雨凝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
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事项说明

    1、谭思亮及其一致行动人何雨凝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
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
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
露;

    2、谭思亮及其一致行动人何雨凝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
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谭思亮及其一致行动人何雨凝可能不再是公司持
股 5%以上的股东;

    4、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谭思亮及其一致行动人何雨凝将严
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

    5、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谭思亮及其一致行动人何
雨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谭思亮及其一致行动人何雨凝出具的《吴通控股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