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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吴通控股: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08-30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18-147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8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通
知了公司全体监事。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下午 13:30 时在
公司行政办公楼二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独立履行职责。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达星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
《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公正地反
映了公司 2018 年上半年度的实际情况,报告中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并
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其章程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江苏吴通连接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连接器”)经营
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对吴通连接器经营范围进行调整(最终登记经营范围以工商
部门核准意见为准):

    原经营范围:连接器、避雷器、结构安装件、射频微波无源器件的研发、生
产与销售;天馈连接系统和室分系统的集成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
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连接器、避雷器、结构安装件、射频
微波无源器件,光缆,光纤电力复合缆,光纤连接器(尾纤、跳纤、适配器、快
速插头),光分路器、耦合器,光传感器,通信机房、基站、光纤到户(FTTH)
建设用的机柜、配线架、配电柜(箱)、户外机房、光缆交接箱、交流配电箱,
天线及相关射频产品、无线终端设备及相关模组产品;天馈连接系统和室分系统
的集成及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由于吴通连接器经营范围发生变更,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吴通连接
器也将按上述内容对其《公司章程》中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条款进行相应
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关于变更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其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
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江苏吴通连接器有限公司、北京国都互联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吴通
智能电子有限公司等 3 家子公司和摩森特(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 家孙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以及扩大融资渠道,调整资产结构,监事会同意
上述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为人民币不超过 21,000 万元的综合授
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
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期限为 1 年,具
体融资金额将视上述各子公司及孙公司日常营运资金的实际需求和按照资金使
用审批权限相关规定来确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万卫方先生或其授权人
代表子公司及孙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
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相应子公司及孙公司承担。

    监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各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分别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不超过 21,000 万元。公司为
上述各子公司及孙公司向相应银行申请额度总计为人民币不超过 21,000 万元的
综合授信分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上述各子公司及孙公司作为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稳定,资产质量优良,此次担保
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此次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
司、子公司及孙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万卫方先生或其
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上述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上的《关于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
告》。

    本项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