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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吴通控股: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宽翼通信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2018-12-29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宽翼通信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事前认可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独
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已于会前获得并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宽翼通信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等相关资料,经过认真的事前审查,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经过讨论后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审阅公司提交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宽翼通信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相关资料,我们调查和了解了本次收购宽翼通信 10%股权的背景和目的,
以及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评估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报告,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定价公允、公平、合理,经交易双方
共同协商一致确定,没有发现有侵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我们认为本次关联
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
公正的准则,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履行了相应审批流程,符合法定程序,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宽翼通信
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并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予以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宽
翼通信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之签字页)




    全体独立董事:




           王   青             王伯仲               崔晓钟




                                                       2018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