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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吴通控股: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2020-06-05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0-058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8 月 1 日,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
公司”或“吴通控股”)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
结暨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互众广告(上海)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互众广告”)因涉及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纠纷相关方深圳市微连接信息技

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微连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
简称“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导致互众广告银行基本户中
的 6,822,108.54 元及公司银行基本户中的 15,975,067.12 元被司法冻结。根据互
众广告已取得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诉讼文书,该纠纷案件于 2019 年 9
月 25 日开庭审理。

    2019 年 9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
被冻结的进展公告》,披露了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2019 年 8 月 8 日,公司向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递交了《解除财产保全申请书》。截至该申请书递交日,根据

相关银行出具的证明显示: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已冻结互众广告银行基本户中的
22,770,000.00 元 及 公 司 银 行 基 本 户 中 的 15,975,067.12 元 , 冻 结 金 额 共 计
38,745,067.12 元,已超过深圳微连接诉讼及保全标的金额(22,770,000.00 元)。
因此,公司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申请了解除对吴通控股名下银行账户的保全措
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核查确认,公司银行基本户中的 15,975,067.12

元已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解除冻结。但是,公司尚未收到解除冻结的裁定书等相
关文书。”
     2019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
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披露了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已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解除了对吴通控股名下银行账户的保全措施。2019 年 9 月 20
日,公司才收到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出具的解除保全的《民事裁定书》〔(2019)沪
0115 民初 62374 号之一〕,该裁定书落款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12 日,裁定内容为:
解 除 对 申 请 人 吴 通 控 股 开 设 于 苏 州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黄 桥 支 行 的账 号 为
7066601091120100031952 的账户的冻结。2019 年 9 月 25 日,在开庭审理之前,

互众广告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递交了《追加第三人申请书》:鉴于云联传媒(上
海)有限公司、亚洲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与本案的处理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为查明案件事实,公正审理,特申请追加云联传媒、亚洲保理为本案第三人参加
诉讼。主审法官在庭审中口头裁定准予追加上述第三人,因此该案尚需等待进一
步审理过程中追加第三人到庭应诉来查明有关事实。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在等

待法院对案件后期审理的安排,且尚未收到追加第三人的裁定书等相关文书。”

     2019 年 11 月 6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
被冻结的进展公告》,披露了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收到由上海浦东

新区法院出具的《传票》〔(2019)沪 0115 民初 62374 号〕以及由深圳微连接出
具的《质证意见》等相关文书。根据《传票》信息,该案件将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再次开庭审理。”

     2019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
被冻结的进展公告》,披露了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该诉讼案件将于 2019 年 12
月 11 日再次开庭审理。”

     2020 年 1 月 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
被冻结的进展公告》,披露了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2019 年 12 月 11 日,该
诉讼案件于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法院接受了互众广告追加第三人的
申请,本案第三人云联传媒(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联传媒”)和亚洲
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到庭应诉,庭后,云联传媒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递交了两

组证据,公司及互众广告就该两组证据分别出具了《质证意见》并递交上海浦东
新区法院。另,互众广告就该案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递交了书面代理意见。截至
本公告出具日,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公司正在等待法院对案件后期审理的安
               排。”

                   2020 年 2 月 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
               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披露了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法院尚未作出
               最终判决,公司正在等待法院对案件后期审理的安排。”

                   2020 年 3 月 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
               金被冻结的进展公告》,披露了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法院尚未作出
               最终判决,公司正在等待法院对案件后期审理的安排。”

                   2020 年 4 月 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
               被冻结的进展公告》,披露了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截至目前,法院尚未作出最
               终判决,公司正在等待法院对案件后期审理的安排。”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及公司银行账户部分资金
               被冻结的进展公告》,披露了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收到由上海浦东
               新区法院出具的《传票》〔(2019)沪 0115 民初 62374 号〕。根据《传票》信息,
               该案件将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第三次开庭审理。”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
               公告。

                   二、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进展情况

                   2020 年 5 月 26 日,该诉讼案件于上海浦东新区法院进行第三次开庭审理。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公司正在等待法院对案件后期审理
               的安排。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经公司核查确认,互众广告银行账户部分资金仍处于被

               冻结状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截至目前可
序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账户类型   被冻结金额                         进展情况
                                                                                用余额

                                                                                             涉及诉讼,经过三次
                                        华夏银行
 1     互众广告     10574000000027557              基本户     22,770,000.00   3,302,593.48   开庭审理,法院尚未
                                        张江支行
                                                                                               作出最终判决。
    三、本次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解决措施

    公司基本户已于 2019 年 8 月 22 日恢复正常,不存在资金被冻结的情形。截
至本公告出具日,互众广告银行基本户中的 22,770,000.00 元仍处于被冻结状态,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5%,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
金的 4.64%。该事项对互众广告的日常经营管理和业务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不

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互众广告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系因保全申请人深圳微连接向法院申请
诉讼财产保全,诉讼保全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措施,并非法院对当事人实体权

利义务的裁判。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该诉讼案件经过三次开庭审理,法院尚未作出最终判决。
在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并生效之前,公司无法判断该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或期后损

益的影响。公司已组织律师等相关专业团队积极应诉,以尽快消除部分资金被冻
结的风险,使互众广告账户尽快恢复正常。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亦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至少在每月前五个交易日内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直
至风险消除。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
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