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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吴通控股: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2020年度)2021-04-28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2020 年度
            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1929号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通控股”)
2020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0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1927 号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吴通控股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吴通控股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
作的通知》和《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
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证报告 第 1 页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
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退市新规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的相关
规定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
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吴通控股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关于退市新规
下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编制。




                           鉴证报告 第 2 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吴通控股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吴通控股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鉴证报告 第 3 页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备注
营业收入                                                   376,535.57             354,063.0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                                             1,641.30                 949.75
其中: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641.30                 949.75 主要系房租收入及废料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74,894.27             353,113.31




本表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获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