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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吴通控股:关于2020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2020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2021-05-19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0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召
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8,以下简称“原股东大会通
知”),并定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2021 年 5 月 18 日,公司收到了控股股东万卫方先生(持有公司 300,181,248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3.55%)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吴通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万卫方先生提请将《关于修订<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临时提案《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
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的具体内容
如下:

   (一)《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获得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公司正在根据批复要求办理发行缴款、验资、登记
等相关手续,且已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验资报告》。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全部手续办
理完结后,公司注册资本以及总股本将相应增加,需要更新公司章程相关内容。

    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要求,做好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协调衔接,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6 月对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进行了
修订。公司章程中存在与现行法规不一致的内容,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
法规修订情况进行同步修订。

    此外,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议对公司章程中董事会审批权限等相关内
容进行修订,使其与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的内容保持一致,提高公司决策效
率,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同时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
议案》

    为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要求,做好与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的协调衔接,
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0 年 6 月对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配套业务规则进行了
修订。公司内部制度中存在与现行法规不一致的内容,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规修订情况进行同步修订。

    此外,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提议对公司内部制度中董事会审批权限等相
关内容进行修订,使其与上市规则和规范运作指引的内容保持一致,提高公司决
策效率,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制度修订对照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
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
容。”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万卫方先生共持有公司 300,181,248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3.55%,万卫方先生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法定资
格,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的职权范
围,且提案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原股东大会通知的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地点、
股权登记日、登记方法等均保持不变,现将更新后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
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五)9: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1 年 5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28 日 9:15-15:
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以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并且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七)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街道太东路 2596 号吴
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号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 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议案 5:《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7:《关于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议案 8:《关于董事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 9:《关于监事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 10:《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 11:《关于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
议案》;

    议案 12:《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和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议案 13:《关于公司向联营企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14:《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议案 15:《关于子公司向孙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议案 16:《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议案 17:《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18:《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
的议案》。

    议案 1-16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决议审议通过,议案 17、18 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万卫
方先生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刊
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其中:议案 11、17
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
且具有表决资格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公司独
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 年 5 月 27 日(星期四)8:30—11:30 时;13:00—17:
00 时。
    2、登记地点:会议现场。

    3、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
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
本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出席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出席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复
印件、授权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者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
以收到传真或者信函时间为准)。传真请在 2021 年 5 月 27 日下午 17:00 时前传
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并且电话确认。来信请寄: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街道
太东路 2596 号吴通控股证券事务部,邮编 215143(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股东登记时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
受电话登记,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
件原件。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以及交通费用自理,并
且需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

    2、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街道太东路 2596 号;
    邮编:215143;

    联系人:李勇;

    电话:0512-83982280;

    传真:0512-83982282;

    邮箱:wutong@cnwutong.com。

    六、备查文件

    1、《关于提请增加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的函》。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9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
    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50292”。投票简称:“吴通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
议案编码                             议案名称
                                                                      目可以投票)
总议案         以下所有议案                                                 √

  1.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
  7.00                                                                      √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董事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
  8.00
               议案》
               《关于董事长万卫方先生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
  8.01                                                                      √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董事张建国先生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度
8.02                                                         √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董事沈伟新先生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度
8.03                                                         √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董事万吉先生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度薪
8.04                                                         √
        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王德瑞先生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8.05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夏永祥先生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8.06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崔晓钟先生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8.07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监事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
9.00
        议案》
        《关于监事会主席沈玉良先生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9.01                                                         √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监事杭太华先生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度
9.02                                                         √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监事李阳女士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度薪
9.03                                                         √
        酬方案的议案》

9.04    《关于监事陈达星女士 2020 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
11.00                                                        √
        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12.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和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13.00   《关于公司向联营企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4.00   《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

15.00   《关于子公司向孙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
16.00                                                        √
        案》

17.00   《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18.00
        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18.01                                                                         √
             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18.02                                                                         √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
18.03                                                                         √
             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
18.04                                                                         √
             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
18.05                                                                         √
             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18.06                                                                         √
             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
18.07                                                                         √
             度>的议案》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
  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2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28 日 9:15-15:00 的任意
  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
      东名称                     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                              (股东账户号码:            )
             持有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股票代码:300292)               股,
             现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
             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相关文件。投票指示如下:

议案编                                                            备注(该列打勾的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确认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1 年度日
 7.00                                                                    √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董事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8.00
         案》
         《关于董事长万卫方先生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度薪
 8.01                                                                    √
         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董事张建国先生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度薪酬
 8.02                                                                    √
         方案的议案》
         《关于董事沈伟新先生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度薪酬
 8.03                                                                    √
         方案的议案》
         《关于董事万吉先生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度薪酬方
 8.04                                                                    √
         案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王德瑞先生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度
 8.05                                                                    √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夏永祥先生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度
8.06                                                             √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独立董事崔晓钟先生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度
8.07                                                             √
        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监事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9.00
        案》
        《关于监事会主席沈玉良先生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
9.01                                                             √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监事杭太华先生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度薪酬
9.02                                                             √
        方案的议案》
        《关于监事李阳女士 2020 年度薪酬分配及 2021 年度薪酬方
9.03                                                             √
        案的议案》
9.04    《关于监事陈达星女士 2020 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关于子公司及孙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公司为其提
11.00                                                            √
        供担保的议案》
12.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和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

13.00   《关于公司向联营企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4.00   《关于公司向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

15.00   《关于子公司向孙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

16.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

17.00   《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18.00
        则>等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18.01                                                            √
        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18.02                                                            √
        的议案》
        《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
18.03                                                            √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18.04                                                            √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18.05                                                            √
        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管理
18.06                                                            √
        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
18.07                                                            √
        议案》
   (说明: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表决项涂改无
效,就一项议案同时在两个或以上选项内划“√”亦视为无效表决;累积投票议
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会议闭会止。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栏内划“√”表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需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