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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吴通控股: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6-23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9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吴通控股”)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购买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在上
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公
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吴通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1423 号)同意注
册,公司向 7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6,914,498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9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79,999,999.62 元,扣除
保荐承销费、验资费、律师费、证券登记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4,046,914.50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5,953,085.12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对公司以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4058 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创业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中
披露的募投项目,公司拟将本次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5G 消息云平台建设项目                   17,348.40                 9,300.00
 2       5G 连接器生产项目                          7,006.59               3,3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                               5,400.00               5,400.00
                        合计                     29,754.99                18,000.00

       注: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资金需要逐步投入,因而导致部分募集资金
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并
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
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不超过 1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择机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财务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
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公司
不会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投
资产品,且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
的高风险投资。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投资理财必须以公司自身名义
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
    4、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的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
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
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
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分析投
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
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定期对募集
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开展内部审计,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
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购买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
过 6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决
策权。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购买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6 个
月,在上述额度内及限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
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况。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1)吴通控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认可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2)
 吴通控股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
 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经营效益,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3)吴通控股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规定。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