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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吴通控股: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90%股权的公告2022-10-21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 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 :202 2-062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 9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2 年 10 月 19 日,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
公司”或“吴通控股”)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
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案》,公
司拟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四九八科技”或“标的公司”)90%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423 号《关于同意吴通控股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件核准,吴通控股本次创业板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6,914,498 股,每股
面值 1 元,发行价格 2.69 元/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79,999,999.62 元,扣除保荐
承销费用 3,180,000.00 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176,819,999.62 元。
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4058 号《验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本次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    拟使用募集    已使用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收购四九八科
               1                    58,500.00     12,902.93            0
                     技 90%股权
               2     偿还银行贷款    5,400.00      5,082.00      5,082.00
                     合计           63,900.00     17,984.93      5,082.00

    本次拟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收购四九八科技 90%股权项目,拟终止项
目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2,902.93 万元,占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金额的比例
为 72.97%。

    (三)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福
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收购四九八科技 90%股权项目情况

    2022 年 5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
案》,公司拟使用 5G 消息云平台建设项目及 5G 连接器生产项目中尚未投入的募集
资金中的 12,902.93 万元(含现金管理、利息收入等),用于收购四九八科技 90%股
权。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议
案》。

    2022 年 8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现金收购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四九八科技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并取得了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即完成了本次交
易的股权交割。

     2022 年 8 月 3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现金收购福州四九八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56),鉴于广东邮政业务占标的公司收入比
重较大,同时三方模式下转签省份业务可能受到影响的风险没有消除,公司尚未向
交易对手林春及上海索尔斯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本次交易后续安排尚未确定。

     截至目前,收购四九八科技 90%股权项目尚未投入资金,募集资金余额 13,007.04
万元(含现金管理、利息收入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现金管理、利
序                  项目投    拟使用募集    息收入扣除     已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余
       项目名称
号                  资金额    资金金额      银行手续费     资金金额         额
                                                净额
     收购四九八科
1                 58,500.00     12,902.93         104.11            0     13,007.04
     技 90%股权

     (二)终止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四九八科技 90%股权的原因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公司原拟使用募集资金 12,902.93 万元,用于收购四九八科
技 90%股权。鉴于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短期内无法恢复,经审慎考虑
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论证后,为保证公司的利益,各方友好协商后同意解除原
资产购买协议并终止本次收购事宜。

     三、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及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交易的终止系公司审慎考虑并与各方友好协商后做出的决定。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公司尚未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目前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正常,终止本次交易
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战略发展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公司拟将剩
余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并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公司

后续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作出其他安排,将依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程序。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终止使用募集资金收购四九八科技 90%股权是公司基
于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持续
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
司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四九八科技 90%股权。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四九八科
技 90%股权是基于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作出的决策,有利于维护全体股
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基于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进行
的,符合上市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终止实施部分募投项目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和
监事会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