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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吴通控股: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3-02-06  

                        证券代码:300292               证券简称:吴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3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 司 及子 公 司 经审 批 的 担 保 总额 度超 过 了公 司 最 近 一期 经 审 计 净资 产
10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担保风险可控,敬请投资者
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2022 年度公司及
子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涉及金融机构的
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13,000 万元,担保期限均为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2022-022)。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了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
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智能电子”)向上海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1,000 万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截至目前,公司对智能电子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00 万元,
智能电子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26,000 万元。

    上述对智能电子提供的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根据 2021 年
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之内,无需另行
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海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3、债务人:苏州市吴通智能电子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主债权限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

    6.1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合同所述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
偿金以及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开证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
担费);债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
费、执行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
及债务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6.2 保证担保的范围若超出本合同规定的最高主债权限额,保证人仍应承担
担保责任。

    7、保证期间

    7.1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期间为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
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划分为数部分(如分期提款),且各部分的债务履行期
不相同,则保证期间为最后一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因债务人违约,
债权人提前收回债权的,保证人应当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7.1.1 贷款、项目融资、贴现、透支、拆借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各主
合同约定的到期还款日。

    7.1.2 信用证、保函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债权人开立的付款通知中规
定的付款日。
    7.1.3 进出口信用证押汇、出口托收押汇、出口发票贴现、打包贷款的主债
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合同约定的融资到期日。

    7.1.4 若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对债务进行展期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为
展期到期日,若债权人宜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届满之日为被宣布的提前到期日。

    7.2 保证人对债务人缴纳、增缴保证金承担担保责任的期间为债权人要求债
务人缴纳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分次要求的,则为最后一次要求缴纳、增缴之日
起三年。

    7.3 部分或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的,债权人均有权要求保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 133,000 万元,公司及
子公司累计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2,942.78 万元,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8.42%,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亦
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上海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