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诺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3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星期一)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次
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诺生
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三诺生物传感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
立判断立场,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的管理效率和收益,便于公司办理募集资金项目的银行业务,不涉及募集资金
用途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综上,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事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纪立农 李永国 何斌辉
2018 年 10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