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汉鼎宇佑:关于回购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2019-02-28  

						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宇佑          公告编号:2019-005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限制性股票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股票数量为 795,038 股,回购价格为 6.3689 元/股,占汉鼎
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注销完成前总股本 683,931,466
股的 0.12%,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683,136,428 股。
    2、截止到 2019 年 2 月 26 日,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一、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截至 2018 年 3 月 23 日,公司累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284,195 股,总金额为人民币 152,969,182.1 元(不含手续
费),累计回购股份占公司回购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2.02%。公司 2018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的总人数为 97 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766.3 万股,
占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公司总股本的 1.67%。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如下:
    1、2017 年 11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17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
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激励计划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就《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审核意见。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3、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
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4、2018 年 6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所确定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
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由 107 人调整为 97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来的 818 万
股调整为 766.3 万股。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海嘉坦律
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
已达成,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日确定为 2018 年 6 月 22 日,
以授予价格 9.50 元/股向 97 名激励对象授予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766.3 万股。独
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6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
述限制性股票已经登记完毕。
    5、2018 年 7 月 11 日,公司完成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
459,393,716 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户股票数量 1,621,195 股后的 457,772,521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196652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
实际派发现金 9,000,219.98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16301 股,共计转增 225,054,750 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首次授予 97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由 7,663,000 股变为 11,430,361 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
为 1,104,195 股。
    6、2018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注销回购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鉴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中确定的首次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
拟授予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517,000 股。根据公司调整后的首次授予
计划,公司对 517,000 股股票进行注销。该议案已获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2018 年 8 月 9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上述股票已经完成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事
项审议及注销完成情况
    2018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厉紫阳等九名员工离
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
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795,038 股进行回
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为 9.5 元/股,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回购注销,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后,由于股权激励首次授予后公司实施 2017 年度
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而回购每股价格按照权益分派情况进行相应调
整,经调整后股权激励授予价格为 6.3689 元/股,回购款合计 506.35 万元。上海
嘉坦律师事务所对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该议案已获 2018 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2018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分别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
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
票注销事宜已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办理完成。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的变动情况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83,931,466 股减少至
683,136,428 股,注册资本由 683,931,466 元减少至 683,136,428 元。
                         本次变动前(股)      本次变动(股)           本次变动后(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比例 %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124,816,907   18.25          0 795,038         124,021,869    18.15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46,948    0.01          0          0          46,948         0.01
首发后限售股             113,339,598   16.57          0          0      113,339,598    16.59
股权激励限售股            11,430,361    1.67          0 795,038          10,635,323        1.56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59,114,559   81.75          0          0      559,114,559    81.85
三、总股本               683,931,466    100           0 795,038         683,136,428        10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
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部分已回购股票注销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