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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汉鼎宇佑: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0  

						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宇佑         公告编号:2019-026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9 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相关人员,
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项坚先生主持。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
议案》
    2019 年 4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艳女士作
为持有公司股份 3%以上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在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事项中增加《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
机构,负责公司的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
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协议。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作为增加的临
时提案,提请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