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鼎宇佑: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2019-04-10
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汉鼎宇佑 公告编号:2019-028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 2019 年 4 月 19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4)。
2019 年 4 月 9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艳女士作
为持有公司股份 3%以上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提议在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事项中增加《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该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
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
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
其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
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本人提议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18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审
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委托的工作量等情况,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协
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
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
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经核查: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吴艳女士持有 237,619,928 股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 34.78%;其作为
临时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将该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
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临时提案增加外,公司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
不变。综上所述,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召集,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4月19日上午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15:00至2019年4月19日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
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4 月 12 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 2019 年 4 月 12 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永福桥路 5 号汉鼎国际大厦 15 楼会
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4 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提案 2 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艳女士提议增加并经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事
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以上提案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的议案》
2.00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9 年 4 月 17 日(星期三)09:00—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永福桥路 5 号汉鼎国际大厦 15 层汉鼎
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
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
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9 年 4
月 17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周为利
联系电话:0571-89938397
传真:0571-88303333
Email: hakim@hakim.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永福桥路 5 号汉鼎国际大厦 15 层
邮编:310042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敬请自理。
2、股东参会授权委托书及登记表见附件二、附件三。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日
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
统和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300
2、投票简称:汉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8 日(现场股东
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19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汉鼎宇佑互联网股
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对表决权做明确具
体的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备注
该列打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
√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0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
委托股东(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同意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同意”栏内打“√”;反对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
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2、表决票涂改无效,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选项内打“√”视为无效表决票。
3、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出具体指示或者对某一审议事项有两
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
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三: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营业执
姓名/名称
照号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是否提交授权委
委托人
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