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鼎宇佑: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26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
求,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监事会成员出席或列席了报
告期内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
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较
好地保障了公司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
作。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共召开十一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 2 月 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7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18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监
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计提 2017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和《关于制订《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18 年-2020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三)2018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到监
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和《关于放弃参股
子公司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2018 年 5 月 17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
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好医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0%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2018 年 6 月 7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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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
期获授股票期权未达行权条件予以注销的议案》、《关于<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汉鼎宇
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和《关于核查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六)2018 年 6 月 22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
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七)2018 年 7 月 4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到监
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2018 年 7 月 21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
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账户部分股份的议案》。
(九)2018 年 8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
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和
《关于公司<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十)2018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
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一)201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应
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以上相关监事会决议公告都已披露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上(http://www.cninfo.com.cn) 。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切实
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
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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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出席或列席了报告期内公司所有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 2018 年依法运作
进行监督,认为:公司正不断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
合理、程序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
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对 2018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
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超募资金的使用履行了必要的审查程序,不存在违
法法律法规的必要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 2018 年度发
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定价及互利双赢的
交易原则,符合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和具体情况及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
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没有对关联方构
成重大依赖,关联交易没有对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18年度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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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对外担保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的决策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证监发 [2005]120号文《证监会、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和本公司《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等对于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
益。
(六)收购、出售资产的情况
对公司 2018 年度收购、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报告期内的收购、
出售资产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七)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
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
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
分有效。
(八)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
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严格执行内幕
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份及
其他违反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
的 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汉鼎宇佑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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