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海峡创新 股票代码:3003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吴艳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50 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永福桥路 5 号汉鼎国际大厦南楼 16 楼 股份变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永福桥路 5 号汉鼎国际大厦南楼 1601 室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永福桥路 5 号汉鼎国际大厦南楼 16 楼 股份变动:减少 签署日期:2020 年 12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上市公司”、“海峡创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海峡创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1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2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3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吴艳、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 宇佑集团 指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王麒诚 公司、海峡创新、上市公 指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司 指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 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吴艳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301821981******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50 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永福桥路 5 号汉鼎国际大厦南楼 16 楼 邮政编码:310042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名称: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78533881X9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麒诚 注册资本: 60,000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永福桥路 5 号汉鼎国际大厦南楼 1601 室 成立日期:2006 年 04 月 07 日 营业期限:2006 年 04 月 07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房屋土木工程建筑,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 信息技术开发,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 期货);批发、零售: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 品),金属材料,燃料油,电线电缆,五金交电,建筑材料;货物进出口(法律、 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 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名称:王麒诚持股 95%,浙江宇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5% 公司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永福桥路 5 号汉鼎国际大厦南楼 16 楼 联系电话:0571-88909610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者地区的居留权 王麒诚 男 董事长、经理 中国 否 吴艳 女 董事 中国 否 王艳 女 董事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王麒诚 性别:男 身份证号:3301051980******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 150 号 国籍:中国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永福桥路 5 号汉鼎国际大厦南楼 16 楼 邮政编码:310042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吴艳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宇佑集团实际控制人王麒诚系 夫妻关系,吴艳、王麒诚、宇佑集团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不存在。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转让海峡创新股份系资金需求所致,信息披露义务人自 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2019 年 11 月 11 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通过 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的股份增减持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艳及宇佑集团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发布的减持计划,详情 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 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2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吴艳女士已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2,767,552 股,占公司总股本扣除 回购专户后的 0.42%,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 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减持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无但不排除增加或 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未来 12 个月内,若发生相关权 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吴艳合计持有海峡创新股份 104,314,89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5.34%,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宇佑集团合计持有海峡创新股份 49,223,794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7.24%,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2019 年 11 月 11 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期 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及公 司回购限制性股票注销及公司回购股份的原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 5.0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目前总股本扣除回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称 (元/股) (股) 购账户后比例(%) 2020.4.15-2020.4.27 8.07 5,449,195 0.8172 2020.5.6 6.15 834,088 0.1251 集中竞价 吴艳 2020.12.17-2020.12.23 5.41 2,767,552 0.4150 2020.3.16-2020.3.31 8.13 7,855,100 1.1779 大宗交易 2020.12.24 5.17 480,100 0.0720 2020.7.15-2020.7.29 6.45 5,383,241 0.8073 集中竞价 2020.8.3-2020.8.10 6.66 1,234,737 0.1852 宇佑集 2020.3.27 8.25 2,500,000 0.3749 团 大宗交易 2020.4.1-2020.4.15 8.17 3,200,000 0.4799 2020.6.16-2020.6.30 5.58 6,596,163 0.9892 合计 36,300,176 5.4436 注:2020 年 3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0 年 4 月 9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该议案。因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激励对象徐晗等四名员工已离职,已不符 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所持有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45,891 股进行回购注销。截至 2020 年 6 月 16 日,上述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截至 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 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4,549,848 股。 以上总股本变动及股东减持共同导致吴艳女士及宇佑集团持股比例变动 5.00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占目前总股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当时总股 本扣除回购 股数(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账户后比例 (%) 无限售流 吴艳 104,314,895 15.34 86,928,860 13.04 通股 汉鼎宇佑集 无限售流 49,223,794 7.24 30,309,653 4.55 团有限公司 通股 合计 153,538,689 22.58 117,238,513 17.58 注:上述合计比例不一致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 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吴艳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86,928,86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后的 13.04%;吴艳累计质押股 份 67,165,378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77.26%,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0.00%。 其中,74,176,512 股被司法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 85.33%,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11.05%。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宇佑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0,309,653 股,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后的 4.55%;宇佑集团累计质押股份 22,301,763 股,占其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73.58%,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32%。 2019 年 12 月 12 日,协议转让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吴艳合计持有公 司 104,314,895 股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5.34%,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 弃行使其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不再为公 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宇佑集团将所持公司股份 49,223,794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7.24%,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地予以放弃。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 6 个月内买卖海峡 创新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 成交均价 买卖 持有人 交易月份 成交量(股) 买卖方式 号 (元) 情况 2020 年 6 月 29 日-2020 1 宇佑集团 5.49 2,096,163 大宗交易 年 6 月 30 日 2 宇佑集团 2020 年 7 月 6.45 5,383,241 集中竞价 卖出 3 宇佑集团 2020 年 8 月 6.66 1,234,737 集中竞价 2020 年 12 月 17 日-2020 4 吴艳 5.41 2,767,552 集中竞价 年 12 月 23 日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 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字): 吴艳 日期:2020 年 12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麒诚 日期:2020 年 12 月 24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营业执照 (复印件)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天目山路 181 号天际大厦 6 楼 2、联系人:叶兴波 3、电话:0571-89938397 传真:0571-88303333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永福 上 市 公 司 名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所 桥路 5 号汉鼎国际大厦南楼 称 公司 在地 1101 室 股票简称 海峡创新 股票代码 300300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永福 信 息 披 露 义 吴艳、汉鼎宇佑集团有限 信息披露义 桥路 5 号汉鼎国际大厦南楼 务人名称 公司 务人注册地 1601 室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 减少 不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 股 份 数 量 变 变 , 但 持 股 人 发 生 变 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 权益变动方 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式(可多选)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信 息 披 露 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务 人 披 露 前 持股数量:104,314,895 拥 有 权 益 的 持股比例:15.34% 股 份 数 量 及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占 上 市 公 司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已 发 行 股 份 持股数量:49,223,794 比例 持股比例:7.24% 上述股权比例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时的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 变动数量:17,386,035 动后,信息披 持股数量:86,928,860 持股比例:13.04% 露义务人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有权益的股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份数量及变 变动数量:18,914,141 动比例 持股数量:30,309,653 持股比例:4.55% 合计变动比例:5.0000% 在上市公司 中 拥 有 权 益 时间:2020 年 12 月 24 日 的股份变动 的 时 间 及 方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 式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是 □ 否 □ 不适用 源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月内继续增 持 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是 否 □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不适用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未解除 是 □ 否 □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不适用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 是 □ 否 □ 不适用 批准 (此页无正文,系《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签字): 吴艳 日期:2020 年 12 月 24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盖章): 汉鼎宇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麒诚 日期:2020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