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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峡创新: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08-27  

                        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海峡创新            公告编号:2021-052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8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8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1号天际大厦6层会议
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曹阳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代表共50名,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110,327,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446%。其中: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
股份数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0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0,327,141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6.5446%。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4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637,9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5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现场会

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333,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63%;

反对2,993,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13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4,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7.7033%;反对2,993,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96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338,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908%;

反对2,988,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092%;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9,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7.8407%;反对2,988,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159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233,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57%;

反对3,093,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043%;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544,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4.9545%;反对3,093,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0455%;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338,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908%;

反对2,988,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092%;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9,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7.8407%;反对2,988,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159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333,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63%;

反对2,993,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13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4,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7.7033%;反对2,993,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96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333,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63%;

反对2,993,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13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4,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7.7033%;反对2,993,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96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333,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63%;

反对2,993,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13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4,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7.7033%;反对2,993,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96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333,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63%;

反对2,993,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13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4,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7.7033%;反对2,993,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96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333,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2863%;

反对2,993,9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7137%;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44,0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7.7033%;反对2,993,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296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354,7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058%;

反对2,972,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942%;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665,5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18.2943%;反对2,972,4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705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指派江建华、叶惠英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律师认为: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

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福州)事务所关于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