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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峡创新:关于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2021-12-22  

                        证券代码:300300             证券简称:海峡创新            公告编号:2021-072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案件一诉讼基本情况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峡创新”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披露了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市下城区国有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现名杭州市拱墅区国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下城国
投”)与杭州汉鼎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现名杭州海硖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汉鼎俏星”)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事项:下城国投主张汉鼎俏星拖
欠其承租的延安路 456、458、460 号租金,并要求海峡创新作为担保人对汉鼎俏
星应付 租金及 相关 费用承 担连 带责任 。具 体内容 详见 公司在 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公告》、《关于对外
担保涉及诉讼事项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2021-019)。
       2021 年 9 月 1 日,公司根据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
【(2021)浙 0103 民初 1503 号)】(以下简称“案件一”)披露了下城国投
与汉鼎俏星、海峡创新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判决的相关情况:
       “1、被告杭州汉鼎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杭
州市下城区国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的租金 17,466,667.72
元;
       2、被告杭州汉鼎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杭州
市下城区国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违约损失 1,846,044.44 元(暂计算至 2021
年 2 月 28 日,之后按当期未付款金额的 10%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3、被告杭州汉鼎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杭州
市下城区国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 299,950 元;
       4、被告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杭州汉鼎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
                                        1
司的上述第一、二、三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对外
担保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
    二、案件一进展情况
    为维护公司利益,后续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撤
销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浙 0103 民初 1503 号)】
判决,发回重审,或查清事实后改判,并要求案件一第一审、二审诉讼费用、财
产保全费用由下城国投、汉鼎俏星承担。
    近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2021)浙
01 民终 9639 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案件一作出二审判决,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二审案件受理费 43,813 元,由海峡
创新负担。
    三、案件二诉讼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原告:杭州市拱墅区国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一:杭州海硖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二: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原告《民事起诉状》,原告主张被告一作为承租人拖欠其承租的延安路
456、458、460 号租金,且自前案起诉后被告一仍未支付租金,同时要求被告二
对被告一应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以下简称“案件二”)。原告
诉讼请求具体如下:
    “1、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拖欠租金 9,853,932 元(对应租赁期自 2021 年 6
月 1 日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
    2、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迟延支付违约损失 710,922.95 元(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暂计算至 2021 年 11 月 16 日,最终计算至欠租完全清偿之日)。
    3、本案原告律师费 162,486 元由被告一承担。
    以上金额合计为 10,727,340.95 元。
    4、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5、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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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
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案件一为终审判决,公司前期已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等规定计提预计负债
965.64 万元,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判决结果及相应的会计准则确认相应的损失,
预计将继续减少公司本期利润,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师确认的结果为准。案件二
目前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存在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可能会对公司本
期及期后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将积极跟踪下城国投及汉鼎俏星的沟通及诉讼进展情况,积极采取措施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若后续公司无法与汉鼎俏星达成合理解决方案,公司对上
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承担了连带责任并垫付款项后,公司也将就该垫付款项事宜
对汉鼎俏星及反担保方杭州俏星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追偿权之诉。
       公司将积极跟进本案件的后续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2021)浙 01 民终 9639 号)】;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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