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创新: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1-11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
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公司已将上述
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
了充分沟通,经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现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如下:
我们查阅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的有关
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并与大信负责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进行了沟
通,认为本次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获得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即可聘任。
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周亚力、刘建忠、张梅
2022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