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创新: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4-01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因董事辞职进行重新选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正常运作的需要。
2、经公司控股股东平潭创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共 2 名,为黄精照先生、徐筱靖先生。
3、经审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及相关资料并了解他们的学历、职称、
详细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等规定中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发现其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发现其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
和惩戒,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上述 2 名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 2 名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周亚力、刘建忠、张梅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