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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峡创新: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建忠)2023-04-28  

                                          海峡创新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建忠(已离任)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海峡创新互联
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本人任职期间,认真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
勉尽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2年度,本人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呈,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和战
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自2022年7月14日起,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现
就本人2022年度任期内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任期内应参加董事会5次,本人亲自出
席了董事会5次;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本人任期内应出席股东大会4次,
本人出席了股东大会2次。本人对所有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
层保持了充分沟通,结合自己的专业经验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
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
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22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董事会非关联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
均投了赞成票,回避一项关联议案,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缺席次数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刘建忠          5             5             0       0               否

    二、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本人作为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了公
正、客观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3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二)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
       1、关于平潭创投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关于平潭创投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四)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关于《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确认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五)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三、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
细则》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参加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发挥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的科学决策作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认真审议董
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的相关材料,听取管理层对经营状况的汇报,在此基础上利用自
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2022 年度任期内,本人持续督促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
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3、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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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制度体系建设及执行等情况,时刻关注有关公司的相
关报道,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保持稳定联系,及时获悉决策所需的材料和信息,掌
握公司的运营动态。
    五、培训和学习情况
    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本人在自身专业积累的基础上,积极学习规范公司法
人治理结构、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坚持学习最新的
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监管部门新修订各类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增强
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提升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
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
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事项
    2022 年度本人任期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无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本人衷心
希望公司未来能够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为社会和广大投资者
创造更多价值。




                                                       独立董事:刘建忠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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