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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11-12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0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 2013 年 11 月 8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6 号湖北大厦 1803
室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3 年 11 月 5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所
有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分别为杨
大勇先生、刘健先生、陈儒红女士,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大勇先生召集并主持,
董事会秘书沈晶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13 年 11 月 22 日届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
监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公司监事会提名杨大勇先生、陈旎女士为公司第
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监事
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的职责。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
生第二届监事会成员。上述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本
次换届后,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陈儒红女士、非职工代表监事刘健先生将
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陈儒红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物流部物流经理;刘健先生
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对陈儒红女士、刘健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
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常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具备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
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1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3 年 11 月 8 日
    附件: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杨大勇先生

    杨大勇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5
年8月至1996年6月,就职于国防科工委第二十一基地研究所,历任助理工程师、
工程师。1996年6月至2004年4月,任职于联想集团,历任研发工程师、技术服务
工程师、产品经理等职位;2004年起就职于北京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任质量
经理;2012年1月20日至今任公司质量经理、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杨大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规定的情形。

    2、陈旎女士

    陈旎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硕士毕业。
2008年至2011年任职于福建星网锐捷网络有限公司,担任品牌推广部传播专员。
2011年加入公司,担任市场部传播经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陈旎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