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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12-03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3-046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3 年 11 月 29 日以书面方式送达给所有
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
长周泽湘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周泽湘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周泽湘先生简历详见公司 2013 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下设战略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选举各专门委员会组成
人员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周泽湘先生、杨永松先生、薛镭先生组成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周泽湘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韩蓉女士、王永滨先生、佟易虹先生组成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韩蓉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王永滨先生、韩蓉女士、杨永松先生组成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王永滨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关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薛镭先生、王永滨先生、周泽湘先生组成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薛镭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公司 2013 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任周泽湘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周泽湘先生简历详见公司 2013 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沈晶女士、程传龙先生、罗华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沈晶女士、程传龙
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罗华先生简历详见公司 2013 年 11 月 1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聘任沈晶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聘任程传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聘任罗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次换届后,肖建国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但仍在公司任职。截
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肖建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 938,721 股。肖建国先生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承诺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肖建国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到二十四个月内,出售的股份不超过其
所持有股份的 50%; 3)自增资事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新增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同时,除上述锁定期外,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肖建国还承诺:(1)在各
自任职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各自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2)在离职
后半年内,不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公司股份;(3)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
司股份;(4)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
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对肖建国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决定聘任王磊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会议通
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沈晶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沈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决定聘任时志峰女士为内部审计部经理,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时志峰女
士简历详见附件。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 年 12 月 2 日
    附件:

    1、沈晶女士

    沈晶女士,197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1995年至
2000年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干部;2000年至2010年11月22日,历任北京同有飞
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0年11月23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沈晶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297,238股,与持有公
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规定的情形。

    2、程传龙先生

    程传龙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本科毕
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2005年至2009年任职于浪潮集团,担任集团副总裁;
2009年至2012年,任职于创新科存储技术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2013年3月
22日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程传龙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规定的情形。

    3、王磊先生

    王磊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
册会计师;1992年至1993年,就职于北京市审计局;1993年至1996年,任北京中
达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1996年至2000年,任亚洲战略投资公司财务经理;
2003年至2005年,任北京中首物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至2010年11月22
日,任北京同有飞骥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11月23日至今,任公司财务
总监。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王磊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71,723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
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1.3条规定的情形。

    4、时志峰女士

    时志峰女士,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11月至2012年10月,历任公司会计助理、会计、会计主管。2012年10月11日至
今任公司内部审计部经理。

    截至本次会议召开之日,时志峰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3.1.3条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