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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03-14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04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14 年 3 月 13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4 年 3 月 10 日以书
面方式送达给所有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泽湘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建设周期及增加实施地点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 NetStor 产品产能扩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资
结构、建设周期,增加 NetStor 产品产能扩大项目的实施地点。《关于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投资结构、建设周期及增加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
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就此议案出具专
项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上述调整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办公场所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4,826 万元,使用 NetStor 产品产
能扩大项目资金 2,413 万元,购买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1 号楼,作为公司
生产、研发、办公场地;使用超募资金不超过 659 万元,购买四川省成都市高攀
路 20 号万科金色海蓉三期 3 号楼 25 层 02-06 房间,作为公司在西南地区的研发、
运营管理中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购买房产过程
中的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等具体事宜。《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办公场所的
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就此议案出具专
项核查意见,同意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
站。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3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