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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4-06-11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2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3、会议时间:2014 年 6 月 11 日上午 10:00

    4、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 人,代表股份数为 35,889,9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9.82%。

    6、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周泽湘先生主持会议,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方式,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了《201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3 年
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公告的《2013
年度报告》中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35,889,994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审议通过《201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
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共召开七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
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 35,889,994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审议通过《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 2013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 年度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 22,114.80 万元,同比增长 10.03%;实现营业利润 1,930.83 万元,同比
下降 4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62.17 万元,同比下降 33.25%。

    表决结果:同意 35,889,994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4、审议通过《关于 201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为 19,621,749.2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631,914.57 元。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963,191.46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70,384,343.77 元,减去分配 2012 年度股利 4,800,000.00 元,期末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为 83,253,066.88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现有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50 元
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3,0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
度。同时,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 326,499,391.01 元,以现
有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基数,由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
计转增 48,000,00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35,889,994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5、审议通过《2013 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3 年度报告》及《2013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
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 35,889,994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1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4 年度财务
报告的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 35,889,994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7、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14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政策为:

    1、公司非独立董事岗位不单独设置薪酬或津贴,非独立董事仅领取其担任
公司其他岗位的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每年人民币 6 万元(含税);独立董事
因履行职责发生的食宿交通等必要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除此之外,公司独立董
事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或福利。

    表决结果:同意 35,889,994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8、审议通过《关于 2014 年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岗位不单独设置薪酬或津贴,监事仅领取其担任公司其他岗位的薪
酬。

    表决结果:同意 35,889,994 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
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
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凯文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6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