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4-06-19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3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持股 5%以上的股
东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方富海”)减
持股份的告知函,东方富海于 2014 年 6 月 12 日、2014 年 6 月 17 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41,434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24%,本次减持后东方富海持有公司股份 2,494,87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16%,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东姓名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天津东方富
竞价交易 2014 年 6 月 12 日 37.10 200,000 0.33%
海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
竞价交易 2014 年 6 月 17 日 41.55 541,434 0.90%
业(有限合
伙) 合计 - - 741,434 1.24%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例(%)
天津东方富海 合计持有股份 3,236,313 5.39% 2,494,879 4.16%
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41,434 3.24% 1,200,000 2.00%
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94,879 2.16% 1,294,879 2.1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东方富海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东方富海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
2,494,87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6%,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备查文件
1、东方富海减持股份告知函;
2、东方富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