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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14-06-19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同有科技

股票代码:300302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天安数码时代大厦 A 座 2501 号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4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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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同
有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
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同有科
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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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
                       指    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富海

上市公司、同有科技     指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告书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15 号准则》          指
                             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二道 82 号丽港大厦 3-1110

    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富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委派代表:
陈玮

    营业执照注册号:120192000044959

    公司类型: 合伙企业

    实缴出资额:75800 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及
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9 年 8 月 25 日至 2015 年 8 月 24 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12011669405351X

    发起人名称:


                     股东名称                              股权比例

天津富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3.0343%


    主要负责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居留权


 陈玮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中国              否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上市公司浙江我武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代码:300357))权益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主要是收回投资,获取投资收益。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将根据市场情
况可能增加或减少同有科技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同有科技 4.16%股份,不再
是同有科技持股 5%以上股东。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二级市场卖出: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
计持有同有科技 2,494,879 股,占股份总额的 4.16%。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4 年 6 月 12 日、6 月 17 日,东方富海通过深交所竞价交易系统分别出售
同有科技股票 200,000 股、541,434 股,减持数量合计 741,434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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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同有科技股份 3,236,313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本的 5.39%;本次减持后,仍持有同有科技 2,494,87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 4.16%,不再是同有科技持股 5%以上的股东。

    四、权益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

                                   6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同有科技证券事务部

   2、联系电话:010-62491977

   3、联系人: 沈晶、张佳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陈玮


   日期:2014 年 6 月 19 日




                                  7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


股票简称           同有科技                       股票代码          300302


信息披露义务人 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二道 82 号丽港

名称               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            大厦 3-1110

拥有权益的股份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1、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2、协议转让□;3、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权益变动方式(可
                   4、间接方式转让□;5、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6、执行法院裁定□;7、继
多选)
                   承□;8、赠与□;9、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 持股数量:3,236,313 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 持股比例: 5.39%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变动数量: 741,434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比例: 1.24%
数量及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否□

个月内继续减持


                                           8
或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此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                                   是□    否√

卖该上市公司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是□       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    否□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天津东方富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陈玮

     日期:2014 年 6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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