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4-07-04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4-024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4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0,0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
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
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475000 元,权益登记
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
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
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5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
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5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
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08,000,000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 7 月 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 年
7 月 9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4 年 7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4 年 7 月 9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
(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4 年 7
月 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981 袁煜恒
2 01*****495 罗华
3 00*****589 王磊
4 00*****602 佟易虹
5 01*****441 周泽湘
6 01*****363 杨永松
7 01*****254 沈晶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4 年 7 月 9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数量(股) 比例(%) 增加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流通股(或
37,148,172 61.91 29,718,538 66,866,710 61.91
非流通股)
04 高管锁定股 1,768,960 2.95 1,415,168 3,184,128 2.95
05 首发前个人
33,528,879 55.88 26,823,103 60,351,982 55.88
类限售股
06 首发前机构
1,850,333 3.08 1,480,266 3,330,599 3.08
类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2,851,828 38.09 18,281,462 41,133,290 38.09
其中未托管股数 0 0.0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60,000,000 100 48,000,000 108,000,000 1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08,000,000 股摊薄计算,2013
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0.18 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沈晶、张佳
咨询电话:010-62491977
传真电话:010-62491977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7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