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公司章程修正案2014-08-04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因公司实施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注册资本及
股本发生变更;同时,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
修订内容如下:
原章程 修订后
第 六条 公 司注册 资 本为人 民币 第六条 公 司注册 资 本为人 民币
6,000万元。 10,800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6,000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0,800
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000万股。 万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0,800万股。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
第八十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 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
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
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
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
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
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
限制。
第八十三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 第八十三条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
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 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
和途径,包括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 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
大会提供便利。 大会提供便利。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