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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同有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6-23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6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所有监事。应出席本次
会议的监事 3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大勇先生
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沈晶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方式表决;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价格的
议案》

    原 51 名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
本次调整后,公司此次激励对象人数由 51 名变更为 48 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
为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36 元现金(含税)。同时,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
278,499,391.01 元,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8,000,000 股为基数,由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转增 86,400,000 股。根据《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调整后的授予数量为 63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0.40
元/股。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等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
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
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除前述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其本次应获授的权益未获得授予
外,公司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激励
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同意以 2015 年 6 月 19 日为授予日,向 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30 万股限制性
股票。
    审议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