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6-23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5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19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15 年 6 月 16 日以
书面方式送达给所有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7 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
事 7 人。会议由董事长周泽湘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价格的
议案》
原 51 名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
本次调整后,公司此次激励对象人数由 51 名变更为 48 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
为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人员。
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人民币
0.36 元现金(含税)。同时,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资本公积
278,499,391.01 元,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08,000,000 股为基数,由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共计转增 86,400,000 股。根据《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调整后的授予数量为 630 万股,授予价格为 10.40
元/股。
董事周泽湘先生、罗华先生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
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价格的公
告》。
审议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以 2015 年 6 月
19 日为授予日,向 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周泽湘先生、罗华先生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在审议
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审议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6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