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关于董事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2015-07-16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8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佟易虹先生由于
误操作于 2015 年 5 月 27 日出现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问题发生后,佟易虹
先生积极配合公司进行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违规买卖股票的基本情况
佟易虹先生于 2015 年 4 月 2 日委托公司披露了减持计划,因个人资金需要,
计划于 2015 年 4 月 3 日至 2015 年 10 月 2 日期间减持不超过 200 万股公司股份,
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85%(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对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处理),并于 5 月 18 日向公司提交
了计划买卖公司股票的申请。 月 27 日佟易虹先生开始减持,其中将一笔 15,500
股的卖出误操作为买入,发现后立即撤单,但到收市后发现撤单未生效。
佟易虹先生于 5 月 27 日当天卖出 245,320 股,成交金额 14,461,743 元;由
于误操作,买入 15,500 股,成交金额 870,620 元。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
关规定。
上述交易行为发生后,佟易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981,371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18.51%。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公司董事会对佟易虹先生违反规定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高度关注,做出如下
处理决定:
1、佟易虹先生应对本次违反规定交易公司股票行为的发生进行深刻反省,
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2、佟易虹先生违反规定交易公司股票产生的收益为 46,980.5 元=15,500 股
*(卖出成交最高价 59.20 元/股-买入成交价 56.169 元/股),佟易虹先生已自觉
上交公司。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应及时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吸取教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
董事会要求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制
度的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7 月 16 日